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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经济普查要准确真实摸清全国经济情况
2008年05月12日 10:49:05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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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消息  2008年5月12日10时,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在国务院小礼堂举行,本次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以下为会议主要内容。

     李克强: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摸清经济情况

图为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作重要讲话。(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国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次重要的社会动员活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和经济普查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不久前,国务院成立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今天上午召开了第1次全体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了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经济普查是掌握国情国力的有效方法。世界上许多国家十分重视经济普查。美国平均每五年组织一次经济普查,德国、日本、印度、巴西等国都不定期地开展经济普查,普查的结果成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次开展工业普查、农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2004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查实了全国以及各地二、三产业的"家底",初步掌握了基本经济单位的情况,对制订"十一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几年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继续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又发生了新的变化,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活有了新的期待。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经济普查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通过再次开展经济普查,在进一步摸清二、三产业"家底"的基础上,掌握全国GDP总量以及各地生产总值的新变化,可以为宏观调控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开展经济普查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要措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范围包括19个国民经济门类以及90个行业大类,还包括企业效益和技术等情况,这有利于全面掌握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最新变化,为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提供科学依据。

    开展经济普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通过经济普查,基本摸清全国以及能源资源消耗总的状况,有助于建立健全节能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政策。

    开展经济普查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通过普查,摸清全国800多万个单位和3000多万家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建成一个标准统一、信息准确并且可以动态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有利于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项职责,也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正确判断经济形势和产业走向,还有利于健全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开展经济普查是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条件。推进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可以为"十一五"规划的总结评估和"十二五"规划的研究制订,打下一个好的统计基础;还可以及时跟踪产业发展动态、深入了解产业发展状况,科学制定并实施国家产业政策。

    二、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摸清经济情况

    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全面,就是要把握事物整体;准确,就是要摸清实际情况;客观,就是要防止主观干预;真实,就是要反映本来面貌。

    做到全面准确,要适应形势变化,突出普查重点。搞好经济普查,必须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新调整、新变化,研究经济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第二、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的数量特征和运行规律。我们动员全社会力量搞一次大规模的经济普查,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就是要把全国以及各地的经济情况全面准确地摸清楚。

    从目前情况看,服务业统计、能源资源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影响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的重点问题。这次经济普查,重点是取得第三产业发展的完整数据,搞清常规统计不能完全反映的服务业实际情况,并全面掌握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状况;同时,重点调查二、三产业单位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情况,把这两个领域全面准确的数据拿到手。

    做到客观真实,要依法进行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开展经济普查,必须把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经济普查的法律依据。各类普查对象要依法提供客观真实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查明客观真实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制止人为行政干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还要依法及时公布普查数据,使普查的成果惠及社会。

    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也是体现客观真实的标志。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确保质量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要统一设计普查方案,着力提高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发生之前。还要以科技创新保障质量,探索普查理论,更新普查方法,推动普查工作及其成果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促进电子政务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加强领导重在提供保障。

    第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在财力和物力上对经济普查给予支持和保障。工商、税务、民政、机构编制、质检以及测绘等部门,要协助做好基本单位调查及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铁路、银行、证券、保险、军队、武警等部门要高质量地完成本系统普查任务。

    第三,要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宣传部门要在一定时期内把经济普查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都能充分了解普查的意义、普查的要求和相关法规,为经济普查提供良好氛围。尤其是要动员各类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自觉防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努力做到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

 
(责任编辑: 吴庆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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