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时政
警惕“35岁现象”
2008年04月29日 09:12:14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最近发布消息称:自2003年至2007年5年间,该市检方立案查办的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高达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7%。这些人的犯罪行为多以贪污、受贿为主,在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
的5件特大案中,35岁以下的就占3件。

    读罢这则消息,笔者反思良久。这至少给予我们三点警示:

    首先,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干部标准的认识上存有偏差。一个时期以来,少数职能部门在配备和任用干部时,往往只强调“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自觉或不自觉地忽视了“革命化”,正如民间那段顺口溜对此讽喻的:“年轻是个宝,文凭不可少,关系最重要,德才作参考。”由此,导致一些“失察”的年轻干部“带病”提拔后,“病情恶化”,危害了党的健全肌体。

    其次,有的单位对年轻干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他们在对干部的管理中,往往是光使用,缺警示;赏“朝气”,忘正气;重业务,轻思想。只注重对年轻干部的专业培训,忽视和放松了对其思想道德教育和全面、整体素质的提高,致使少数年轻干部不能自尊和自律,缺乏慎独与慎微,结果迷失方向,误入歧途。

    再次,一些年轻干部虚荣心十足,贪图享乐。这类人不比清廉,只比“拥有”;不求勤俭,只求奢侈:不讲奉献,只讲享受。以为钱囊越丰,消费越高,越显自己“本事大”、“混得好”、“有派头”。于是乎,整天“动脑子”,心想“歪点子”,非法“捞票子”,最后,走上了犯罪道路。

    重庆市对近年来职务犯罪的统计表明:如今,职务犯罪传统的“59岁现象”有所减少,35岁以下干部开始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这是多么危险的倾向!

    警惕这种“35岁现象”。有效地把好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关和管理教育关,已成为当务之急。(江苏/胡昌方)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荣忠霞 )
· “职务犯罪年轻化”只是一项技术统计
· 职务犯罪从59岁变35岁现象 多是权力惹的祸
· "35岁现象"替代"59岁现象" 官员职务犯罪趋年轻化
· 重庆市检察院:35岁以下干部成职务犯罪高发人群
· 重庆检方称35岁以下干部成职务犯罪高发群体
· 重庆5年623年轻干部落马 59岁现象变35岁现象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时政专递]贾庆林将出访东欧四国|仲祖文重要评论
· [党报导读]大邱庄被迫改制|吴天喜狡辩逃不了惩罚
· [解读]我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 5原因造成
· [政务]新一届政府接力问责制建设 不能沦为问责秀
· [瞭望]海南特区改革新动向 风云二十年 中央关怀
· [热点]湖南郴州巨贪曾锦春培植恶势力追杀告状者
· [部委]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重大决策须征求民众意见
· [评论]"西藏问题"不是宗教问题|干扰奥运不得人心
· [追踪]阜阳病毒感染波及临近河南 领导应引咎辞职
· [领导]王乐泉谈边疆稳定 陈建国:干部要直面矛盾
· 民主党派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经验交流会召开
· 叶剑英诞辰111周年 本网推纪念馆 图集 著作 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