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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起执行 3种方式申请查询信息
2008年04月28日 14:30:21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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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5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除了政府公开的信息之外,市民还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及电报或者传真、当面三种途径,向政府机关申请获得在主动公开之外的信息。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产生后及时上网公开,一般最迟不晚于10个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提出申请获取。

    除了在网站上查询政府已经公开的信息,市民或者法人也可以提出申请进行查询。申请查询政府信息的方式有三种途径: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在市信息办网站(www.beijingit.gov.cn)填写电子版《申请表》;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已经采用了网上身份认定技术,可以确认网上申请人的身份,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

    收到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要件进行审查。收到申请后,不能当场答复的,最多不超过登记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并提供相关文书。

    自5月1日起,市信息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中环办事大厅第11窗口,邮政编码:100053。联系电话:83978721、83978764;传真:83978721、83978798;电子邮箱:info@beijingit.gov.cn。

    其中无线电的相关项目网址为:www.bjrab.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21层,邮政编码:100055;电话:63345208;传真:63345204。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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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晋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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