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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文章:决策失误谋士担 决策负责不该颠倒
2008年04月09日 08:47:51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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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只是为决策者提供不同方案以及可能导致什么样的结果的种种参考,他们也只是为自己的方案是否合理承担责任

    现代社会是一个角色分工的社会,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权力,发挥不同的作用,社会的秩序也就是建立在不同角色各司其职、承担不同责任的基础上的。但是我们经常可以发现,职责确有分工,但一旦在什么事上出了点问题,这责任就有点说不清了。

    比如,有的城市交通问题严重,就埋怨做规划的部门,而不问究竟是谁决定采用这样的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这个规划再不好,为什么就被采纳了呢?再如,说开发区遍地开花,侵占了大量土地,做开发区规划的部门就受指责,但究竟是谁批准这些规划并付诸实施的呢?等等。而近来有关事例,让我联系到平日里见到的某些舆论和意识倾向,对其中出现的某些偏差有些担忧。

    对某些项目的热议或声讨,不知道为何转换成针对该项目规划的首席专家的“围攻”。颠倒了决策者和咨询者的职责,这是不应该出现的。作为项目规划的首席专家,他最多也仅具有向决策者提供建议的权力,尽管凭借着国家级知名专家教授的名头,提出的建议具有更多一些的分量,但其作为咨询者、参谋,或者用中国传统的说法就是谋士这样的角色并没有发生改变。咨询者、参谋或者谋士,拥有向决策者建议的权力,但他们的建议是否被采纳并不由他们决定,甚至不是他们所能左右的。如果把矛头都指向建议者,显然有问题。

    建议是不能直接付诸实施的,是需要经过论证和决策的。只有通过了论证和决策,才有可能转化为行动方案。付诸行动的内容即使都是来自于某一个建议,并且实施后产生了许多问题,也只能说该建议的质量不行。建议者要为建议的质量负责,而决策者要为实施后的后果负责。因为是这样的决策将这样一个不合理的建议付诸行动,这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比如,在决策时可以寻找更好的建议,或者对原有的建议进行完善,因此结果不好,只能说是一种决策的失误。而现在的情况往往是将更好的建议弃置,选择了一个并不好的建议来付诸实施,甚至打压不同的意见。

    正是由于决策将建议付诸实施了,付诸行动了,所有的社会后果是因此而产生的,决策者必须担当起应负的责任,而不能将其推到建议者的身上。说得更为绝对一点,谋士们所说的,如果没有决策者想要把它实现,无论好坏的结果都是不会产生的,更加说不上祸国殃民了。因此,建议并不能成为一项罪行,决策者完全可以不批准、不采纳这样的建议。对于谋士而言,言者无罪,法律中尚有不能以言论定罪的规则。但是传统上,人们总把决策者看成是正确的,他之所以做错了,是因为谋士的问题,是因为别人给他出了坏主意和坏点子,或者是被别人唆使坏了,决策者最多也就是被蒙蔽了。但为什么就不能认为是决策者判断失误或者是不明智地选择了一个差的或者是坏的建议呢?

    且不论专家学者所接受的项目咨询一般是带有任务性的项目咨询,即使是专家学者原创的、主动向决策机关或部门提出项目设想的,又怎么样呢?如果有人提议中国的首都应该迁移到某个地方,并在那个地方设计了一个新首都的方案,他是不是就是一个有罪之人呢?迁都的说法在网络上、纸媒上多着呢,怎么不会引起这样的攻击呢?

    现在讲到行政体制改革,大家都在说决策、执行、监督要分离,实际上这里还有一个参谋的问题,决策不是凭空产生的,因此,谋、断、行、督都需要分离,各自有各自的行事规则,各自有各自的责任需要承担。只有决策者才具有法理上的将言论转化为行动进而带来社会后果的权力,因此也就要为这样的行动和后果承担责任。决策者必须知道自己的决策所能导致的可能后果,并根据这种可能后果来作出决断。

    当然,决策者也是人,千虑尚有可能一失,所以就需要集思广益,需要专家来为其提供建议。但专家只是为决策者提供不同方案以及可能导致什么样的结果的种种参考,他们也只是为自己的方案是否合理承担责任。如果专家的建议总是质量低劣,他们自然就不可能得到重用,在当今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中他们更是面临着被淘汰。而决策者用人和采用他们的建议有着主动权,同时当然也必须为自己的权力的运用而承担起责任,这就是责任制,这就是行政追责、问责所要做的事。(孙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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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安传香 刘惠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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