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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决定胡春华任河北省委副书记
2008年04月01日 06:58:13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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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华资料图 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

    近日,中共中央决定:胡春华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郭庚茂同志不再担任河北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胡春华,男,汉族,1963年4月生,湖北五峰人,1983年4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历任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副书记,西藏林芝地区行署专员,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主席,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主席,2006年11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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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晋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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