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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民主法治强劲脉动
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民主法治的光芒闪耀其间。从报告看五年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从身边事感受民主法治进步,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了前进脚步。 <<<详细
人民日报时评:回应现实
司法在进步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建立国家执行联动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检察机关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展查办渎职犯罪的专项行动,建立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在3月10日的“两高”报告中,代表委员们发现了一连串的进步和亮点。
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司法的进步,有媒体称这是“民生司法亮点”,认为司法在“保障人权”方面有进展。而从更开阔的视野看,司法的进步和亮点来自对现实问题的回应,来自对民意的回应。<<<详细

代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侧记: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进一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改善司法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3月10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们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为司法制度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司法工作献言建策。<<<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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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改善效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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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权重视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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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和谐任重道远
人物:肖扬动情说十年
“1990年,我从广东调到北京,18年时间里,我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都工作过,见证了许多历史的重大事件,看到了中国民主法制的不断进步,为自己所尽的微薄之力感到由衷的高兴。”
改革和完善“人命关天”的死刑核准制度,严格审查,做到“疑者不杀,杀者不疑”。从去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制度后,结束了部分死刑核准下放26年的历史。这一年多来,死刑的裁量标准得到了统一,去年全国统计的爆炸犯罪下降25.2%,放火犯罪下降21.3%,杀人犯罪下降10.3%。表明这项改革进展顺利;改革和完善再审制度,防止了申诉遥遥无期、久拖不决的问题,解决了申诉难的问题。<<<详细
全国政协委员热议:死刑能否取消?经济犯罪不宜判死?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征夫指出,死刑毕竟是酷刑,一审严控死刑是大势所趋。他指出,在死刑方面的改革有两大亮点,即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以及采取二审开庭制。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委员表示,我国死刑改革的下一步应该是减少对经济犯罪判死刑的做法。“贪污受贿、盗窃等虽然可恨,但是毕竟只侵犯了财产,罪不至死。”<<<详细
周老虎许霆案逼司法入困局
呼吁创设"突发事件应对法"
曾参与广东省律协许霆案专题讨论、“许霆无罪派”代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不可能出台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因为任何法律都是滞后的,而且法律要求要件明确,不可能穷尽一切。谈到周老虎事件、许霆案对司法的影响,徐松林评价说,实际上法律是明确的,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法律的理解和法律精神掌握是否存在问题。<<<详细

代表委员热议:“民生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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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学平代表(右)在发言 |

蒋以任委员(左)刘德旺委员参加小组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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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远代表在发言 |

周汉民委员谈政府科技投入要更关注效率 |
民事案件“能调则调”、刑事案件“宽严相济”、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翻开“两高”报告,这些关键词被代表委员们频频点击。“我国司法机关在‘依法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迈出了‘民生司法’的坚实步伐。”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要进一步运用诸如调解、和解、协调等促进和谐的司法手段,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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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法律成为富人的特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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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相当本身就是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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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判决还要执行到位
反贪反渎职剑指执行难
“民生司法”步伐坚实
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国家执行联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这些关键词印证着,我国司法机关在“依法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道路上,迈出“民生司法”的坚实步伐。<<<详细
前女首富张茵:坚持修法并非代表富人利益
全国政协委员、前女首富张茵日前提交提案,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引来众多“板砖”。很多网友指责,张茵这个建议是为富人说话。张茵昨天回应称,完全没有想到提案会产生如此轰动效应。她认为,自己并非代表富人阶层的利益,而只是说真话,反映实际问题,而且她的提案得到多位政协委员的同意签名。<<<详细

四川人民陪审员:我们独立表决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选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55681人,参与审理案件121万件,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的作用。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作为10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突破性进展之一,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的完善被称为“最具民主性”的改革。公民有权向法院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依法在开庭前调阅案卷、在庭审中发问、在合议庭里行使独立表决权等。<<<详细
陪审制度探路:既“陪”且“审”
人民陪审员被称为
“不穿法袍的法官”,他们是司法民主进程的见证人和同路人。自2005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新的时代背景和新的司法实践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但是,目前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经费保障不足、随机抽选难以落实、部分陪审员的积极主动性不够等。<<<详细
人性化司法正顺流前行
“不管应惩罚人、还是关爱人,必定把人当人看。”十八世纪的歌德曾深情而言。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定不知道,2008年的春天,在遥远的东方,在中国的四川,人们正悄悄尝试着这样一些事:囚犯能在春节回乡探亲、允许嫌疑犯穿着便衣受审、可以消灭未成年犯的前科、死刑犯被人性地执行注射死刑……
铁窗深墙,人们曾一度认为那是改革止步的地方。但是,民主法治的进程如洪流般不可阻挡——推进司法改革,从高层到民间,从探索到实践,正汇聚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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