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选及奖励方法
1.评选方法
1.1评选分初选、复选两步。初选确定入围资格,复选确定奖励等级。
1.2 评选由征集评委会在公证机构监督和新闻媒体参与下进行。
2.奖励方法
2.1入围方案和作者简介均在媒体上向全世界公布,并颁发纪念证书、纪念奖杯和奖金人民币1万元。
2.2本次创意规划方案征集活动设特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200万元;一等奖3个,各奖励人民币100万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人民币50万元;三等奖9个,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全部评选工作完成后,征集方将在人民大会堂召开颁奖大会,隆重表彰入围和获奖者。
2.3 对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和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团体和个人,将在中华文化标志城内刻碑留念。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