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丧失人性的城管“执法”
今日(2月1日)起,市民如果发现有车辆挡风玻璃前摆放着“城管执法”字样的标志牌,那么可以确定这是伪造的标志牌。记者从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获悉,自今日(2月1日)起,城管执法系统的执法车辆停止使用“城管执法”标志牌。
“城管执法”标志牌是摆放在城管执法车辆前挡风玻璃处的纸质标志
牌。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介绍,此前发放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城管执法形象,加强执法车辆管理,便于群众监督。但是,标志牌使用后,市城管执法局督察大队纠察分队在检查中发现,有一些社会车辆使用仿造的“城管执法”标志牌。
目前,北京城管执法系统执法车辆已完成“2006式城管执法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并且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制服,执法车辆明显区别于社会车辆,无需使用标志牌。
基于此,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要求各级城管执法机关从2月1日起停止使用“城管执法”标志牌,并于今年2月28日前上交所有“城管执法”标志牌。
另外,自2008年3月1日起,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督察大队将联合交管局开展全面检查,凡继续使用“城管执法”标志牌的将予以收缴。(记者
刘建宏)

城管打死人续:湖北省委书记代省长批示严惩凶手
16日上午,(湖北天门)全市执法队伍作风整训动员大会在天门剧院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刻吸取“1·7”事件教训,动员全市各级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以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和对天门发展大局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面对多方面的压力,敢于揭短,敢于扬丑,认真解决执法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转变执法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塑造执法队伍新形象,为“推进二次创业,再造一个天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从“天门事件”反思城管制度之弊
这一次,“天门事件”全面暴露了现行城管制度的弊端,让全社会更加痛切地认识到城管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当然,城管制度与收容遣送制度不同,城管制度的改革,并不意味着要全盘废止城管制度本身,而是要真正以“天门事件”为戒,以城管暴虐执法为耻,痛下决心,对症下药,通过对城管执法权限的认真核定、清理和整合,使城管部门回归“依法行政”、“管理重在服务”的本义。
新华时评:天门城管罪恶之拳,痛彻天下良知
城管人员打死人案件,这不是第一起。不断发生的类似恶性案件提醒我们: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目标,任重道远。
《瞭望》文章:“天门事件”迫城管执法改革
有关专家谈到“城管暴力执法”现象时指出,当前一些城市试行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后,城管权力集中,而相关的约束机制、培训机制、规范机制没有跟上,权力滥用恶果频发,必须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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