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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 研究问题 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8年01月25日 09:59:27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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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提出以来,各地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水平,注意研究和解决一些典型问题。

    在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定位上,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中心任务,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新农村建设是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系统工程,而发展现代农业是根本。近年来,大多数地方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但也有一些地方的干部在认识上存在偏差,错将建设新农村当作建设非农化新村,在工作中重村镇建设、轻产业发展。这种认识需要加以纠正。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问题上,要警惕急功近利的思想和行为,防止出现轻视粮食等种植业的现象。应根据各地农业的优势和特点,按照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要求,既确立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地位,切实保护和充分用好宜农耕地,又积极进行农业多功能开发,提升农业的整体效益。

    在促进农业集约化经营上,统筹处理好转移富余劳动力与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的关系,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需要以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基础。在良种技术、耕作技术、植保技术、收割技术、运输工具的支撑下,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可以使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离农离村,实现非农化转移。这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但这不是一个自然而然就可以实现的过程。应加强对离农劳动力的就业和创业培训,使他们具备就业、创业的能力,更有效地转移到二、三产业。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留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农民具备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技术、管理和经营技能。

    在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上,注重引导企业厚待“三农”,把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落到实处。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推动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出现了以企带村、村企结合的可喜现象。进一步提高工商企业支农扶农的实效,需要用城乡统筹的思路,全面加强引导、服务、监督和管理。应在推动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全过程中坚持完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要以为把投资者引进来就算完事,而要继续完善环境和服务,做好后续工作。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推动和引导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既调动工商企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又重视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事前,要按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审核支农项目,严防离农圈地、以租代征行为;事后,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有些工商企业以支农扶农为名行占用土地、无序发展非农产业之实,侵害农民利益。

    在农村居住区建设上,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地推进。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村居住区,是解决农民分散居住所导致的土地浪费问题的需要,是土地集约利用和农业规模经营的需要,也是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需要。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有别,村民的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也不尽相同,因而建设农村居住区不能脱离实际,不能违背农民意愿,不能搞一个模式。在这个问题上,因地制宜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方法。必须制止一些地方大拆大建、过急动员农民集中居住的做法。进一步教育和引导村镇干部深化认识,本着承认区域差别、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更加注重新村建设的实效,及时纠正脱离实际的偏向,避免走入“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窘境。

    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上,进一步发扬务实作风,让广大农民看到实效。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是城乡差别最突出的表现之一。着力加强这一薄弱环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又是直接关系广大农民早日过上文明、健康生活的大事。由于长期受城乡分割体制的影响,有些干部至今仍然在思想观念上只把经济工作看作硬任务,而把社会事业看成软任务。因此,要扭转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就必须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更新观念,改变忽视社会事业以及重眼前政绩、轻长期效果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方式,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体制和机制,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真正取得实效。(记者 王霞林 曹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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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浦奕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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