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日前选举胡小燕为全国人大代表,她是我国首个从农民工队伍中选举产生的全国的人大代表,其当选资格将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前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160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籍打工妹胡小燕成功当选,成为全国人大代表中的首个农民工代表。(1月23日《南方都市报》)
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往的历史中,在全国人大代表的席位里还没有农民工。如今他们在全国人大代表中有适当的名额,可喜
可贺。
广东此次当选的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她不是本省籍,纯属于农村居民、一线工人,是从全省3000多万农民工中千挑万选中选举出来的。她不比省辖人大代表,属于“地方粮票”,而是不论走到全国那个角落,都能行使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这种荣耀不仅是她个人的荣耀,而是全国农民工的荣耀。
我国目前有近2亿农民工,他们是联系城乡的纽带,是城市的有益补充力量,他们分布在大大小小不同的城市,大多数人工作在城市最苦、最累、最险的行业,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的状况决定了城乡协同发展的状况,已经和城市紧密相连,不可分割。但是全国性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并未彻底打破,农民工在诸多方面仍然不能获得与市民同等的权利。在社会保障机制、子女读书、行使政治民主权利等方面都存在诸多的差别。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公平公正,也直接影响着庞大的群体利益。因此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社会机制上给予保障,成为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党和政府应着力解决的一项民生工程。
近些年,从上到下对农民工越来越重视,农民工问题摆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农民工的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很大改善,但要说农民工与当地人各方面都一样,事实上还很难做得到,他们还未能完全融入企业、融入城市、融入都市的主流社会。农民工问题几乎每次都成为“两会”的热点,但是提交提案的不是农民工本人,而是其他领域的代表、委员,由于缺乏农民工代表自身的参与,反映的问题总是没有那么完整,有的以形式掩盖了内容;有的抓不住问题的实质,农民工的问题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他们自己反映才最有分量、最有说服力,让他们身临其境、直面提出提案,把他们的意愿展现在全国公众面前,令公众对农民工的状况更了解,更加引起诸方面的关注,从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给农民工适当的代表名额,其意义不仅是在会中,更重要还在于会前、会后,农民工的问题自此有了代言,农民工有话可说,有话能说,农民工群体的意愿更为集中,很多涉及与农民工有关的问题更能做到有的放矢,及时反映。农民工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其意义不仅在于当选代表的荣耀,更在于农民工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农民工不仅在经济、生活地位上意味着有了逐步的提升,而且在政治地位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网友:罗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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