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日,天门城管局的牌子在垃圾堆里被发现。新京报记者 褚朝新 摄(资料图片)
先来看2006年4月发生在南昌的一件事:
5分钟内,一位交警在1公里非通车路段,不出示任何工作证件,也不管司机是否在场,他一边拍摄,一边贴罚单,连续开出16张罚单,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事后,领导解释说,这个交警由于家庭纠纷、情绪不佳而做出如此“情绪化”的举动。
舆论一片哗
然,并将这16张罚单命名为“情绪罚单”。
这类因“情绪”作梗引发一些风波的事情,至少以后不会发生在义乌城管身上了。昨天,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率先推出举措——“情绪不稳定,不得上街开展执法工作”。
新举措一经公布,就受到了全体执法队员的欢迎。
上班时心情不好后果很严重
稠城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光荣,是从部队转业到执法局工作的,今年是第4个年头。这个44岁的中队长说,几乎每天干的都是同样一件事,甚至连说的话也差不多——请把门口清扫干净,请不要乱停放,请把外面物品移进去……
时间一长,李光荣觉得容易疲倦。而且,由于他们面对的当事人,基本也都是老面孔,老是重复着说这些话,人就会变得烦躁。更有甚者,他们有时一天就会碰上3起不配合执法,或阻碍执法的事。
要是这时,又碰上什么不顺心的事,比如家里头遇到难事了,无疑添了催化剂,“心里窝火,难免会把脾气发在工作上,和当事人发生冲突或摩擦。”李光荣坦言。
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今年1月2日,他们中队有个队员,平时工作非常认真,碰到什么问题都能妥善解决,可这一天,他在处理一起群众举报占道经营的案子时,却没有认真了解情况,就简单地把物品暂扣了。
当时,店主就闹起来了:“刚卸的货,正在搬运呢!”过往路人也纷纷指责,执法工作一下子就被动了。
执法队后来才知道,原来前一天晚上,这个队员和老婆因为孩子学习的问题,大吵了一架,上班当天早上还在郁闷当中。恰巧,这时任务来了,他也没啥心思,碰巧这家店常常占道经营,多次劝导都没用,所以他就简单地认为这回店主又在占道,便把货扣了下来。
遇到什么事可以不上街执法
在湖北天门事件发生后,城管执法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在稠城大队,不少队员也感觉到工作压力变大了。这项旨在促进行政执法和谐化、管理队伍人性化的新举措,由此推出。
碰到什么情况,可以不上街执法?
根据新举措,如果一早上班,自己感觉情绪不佳的,可以向所在中队领导提出申请,但需要说明原因。
另外,如果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同一天内碰到3起或3起以上不配合执法或阻碍执法事件的,这一执法队员当即就可以获得批准当天不用再上街执法了。
“情绪不佳,并非不用工作。”稠城大队大队长陈瑾说,如果有不用上街执法的队员出现,首先会派人找他谈心,缓解心理压力,稳定情绪,当日他就会被安排在单位里从事内勤工作。
会不会有人钻空子“罢工”呢?陈瑾解释,他们有一整套督察考核机制作保障,这样的“老油条”到公务员年终考核时,一律评定为“不合格”。(通讯员
杨忠斌 记者 叶建良)

城管打死人续:湖北省委书记代省长批示严惩凶手
16日上午,(湖北天门)全市执法队伍作风整训动员大会在天门剧院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刻吸取“1·7”事件教训,动员全市各级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以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和对天门发展大局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面对多方面的压力,敢于揭短,敢于扬丑,认真解决执法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转变执法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塑造执法队伍新形象,为“推进二次创业,再造一个天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从“天门事件”反思城管制度之弊
这一次,“天门事件”全面暴露了现行城管制度的弊端,让全社会更加痛切地认识到城管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当然,城管制度与收容遣送制度不同,城管制度的改革,并不意味着要全盘废止城管制度本身,而是要真正以“天门事件”为戒,以城管暴虐执法为耻,痛下决心,对症下药,通过对城管执法权限的认真核定、清理和整合,使城管部门回归“依法行政”、“管理重在服务”的本义。
新华时评:天门城管罪恶之拳,痛彻天下良知
城管人员打死人案件,这不是第一起。不断发生的类似恶性案件提醒我们: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目标,任重道远。
《瞭望》文章:“天门事件”迫城管执法改革
有关专家谈到“城管暴力执法”现象时指出,当前一些城市试行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后,城管权力集中,而相关的约束机制、培训机制、规范机制没有跟上,权力滥用恶果频发,必须加以完善。

天门城管局原局长齐正军被免去市府副秘书长等职
天门城管殴人致死 市委书记别必雄称“天理不容”
天门市通报"城管打人致死"事件 将整顿城管系统
天门城管打死人续:原城管局长被免市政府要职
天门城管开展"作风整顿" 市长要求杜绝野蛮执法
“天门事件”迫城管执法改革 被免职局长仍任要职
湖北天门城管打人事件:检察机关已同步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