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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关注

     备受关注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22日在京举行——

    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的共同主持下,18位由各方选派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并充分发表意见。

   “听证会最终的结果,绝大多数代表认为应该在第二套方案的基础上,作出新的调整。”22日下午,持续了三个半小时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成为一场辩论会,代表不同利益阶层的18名代表各抒己见,但提交会议讨论的两套降价方案并未成为最终定案。

 

   人民日报:听证会的公信力在哪儿?

  工人日报: 漫游费听证 关注成本更关乎诚信

  听证代表: 让用户明白消费 

    在此次听证会上,大多数代表认为,第二方案资费降幅较大,为消费者带来较大实惠;除了降价幅度,有关漫游的概念和成本也让代表们疑问多多。听证代表对这两问题的关注是希望在让消费者得到实惠的同时,还应让电信资费简单透明,让消费者也能明明白白地消费。>>点击全文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听证会的方案与“主题”不符。听证会是要对漫游费上限进行听证,但方案却将漫游费和长途费捆绑在一起,混淆了听证内容,也让消费者对“漫游费”这个本来就有些搞不懂的问题更看不懂了。另外,漫游费的成本是多少,怎么计算出来的,听证会方案中也没有反映 >>点击全文 

  漫游费听证会:希望降低漫游费的步子更大一点

    在美国,手机漫游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发生:一是用户在所购买的服务商网络信号以外地方使用手机;二是用户在美国境外使用手机。一旦处于漫游状态,用户通常能从手机上看到提示,从而对可能增加的费用心中有数。由于竞争日益激烈,取消手机国内漫游收费似乎正成趋势。

    在我们国内,现行手机漫游费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目前我国移动通信用户已达5.3亿,规模效应显现,原先市场发展初期为了高积累而确定的价格下降空间也越来越大。2005年,信产部出台了漫游费“上限管制”办法,准降不准升,鼓励取消,这意味着运营商拥有了自主降低漫游费的权力。在北京有一种名为商旅卡的产品最低可达每分钟0.12元,全国无漫游费 >>点击全文

  降低漫游费步子应再大点  

    听证会上,运营商代表与消费者代表之间的博弈成为焦点。消费者主张“大迈步”降低漫游费,运营商则称自己承受不起。

    广东: 电信业内人士表示,听证结果对广东用户影响不大。听证会提出的方案是政府限价方案,而不是漫游费的标准方案。实际上广东的手机资费已经低于两个听证方案。广东全球通用户在省内接听电话完全免费,在国内拨打(加拨12593)国内电话只要0.39元每分钟,远低于公布的上限标准。

    北京: 应景”调价优惠。在“漫游听证会”进行时,北京移动通过短信发出的调价通知。畅听99元套餐全面调整,原有畅听199元套餐自2008年2月起,调整为188元/月;99元套餐降低为88元>>点击全文

代表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宪认为,听证会讨论的两个方案中均列出了手机漫游时通话会产生的本地通话费、漫游费、长途通话费。两个方案均取消了每分钟0.2元的漫游费,这一点值得赞赏。今后,等长途通话核算出成本后,再考虑逐步降低长途费。

    中国联通综合市场部副总经理丁铭认为,漫游费调整要渐进、逐步到位。据介绍,中国联通漫游用户占用户总数的20%,漫游收入中的80%仅来自2.5%的用户。也就是说,只有少数人高漫游资费者才能享受漫游费下降的好处。

    全国政协委员朱锦林列出的数据显示,中国移动2006年总收入为2953亿元,利润为921亿元,税前和税后利润率分别约为31%和22%,电信全行业的税后利润率为19%,这一利润率超出全球很多电信运营商。他认为,电信运营业不应该是暴利行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乔新生建议,在短期内执行第二套方案,并在第二套方案中同时执行单向收费。接着,由政府主导进行电信市场结构调整,参与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简化资金结算环节,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实现电信资源合理配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第二个方案对消费者让利更大,支持第二个方案。同时,要求促进移动市场竞争格局形成,在市场竞争中真正让百姓受益。

 

    沈阳佐臣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沈长征说,用行政区划界定手机服务区,是变相设置服务标准,没有合理依据。他建议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全国实行同网同价,取消漫游概念;或划成大区,在更大范围同网同价。

    此次提交听证会的方案由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委托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经济研究所、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起草。

    18位听证会代表中,全国人大代表1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推荐;全国政协委员2位,由全国政协办公厅推荐;有关部门代表1位,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消费者团体代表1位,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普通消费者代表5位,由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分别来自北京、辽宁、上海、湖北和四川;专家学者代表3位,分别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邮电大学;经营者代表5位,分别来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公司,由有关单位推荐。

 

   责任编辑:王永霞

   实习编辑: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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