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时政
监察部:五起事故查处183名责任人 78人移送司法
2008年01月22日 10:54:3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新华网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监察部副部长王伟通报了2007年下半年查结的5起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王伟通报说,这5起事故中,共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包括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31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
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32人,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员66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察部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江西上饶"3·17"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11·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4·18" 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山西省临汾市蒲邓煤矿"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等5起事故。在这5起事故中,共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包括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31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32人,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员66人。

    王伟分析了被查处责任人的几种情况:

    一是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78人。如山西省临汾市蒲邓煤矿"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共有28人。其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的责任人员14人,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责任人员2人,涉嫌偷税罪的责任人员3人,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的责任人员9人。

    二是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纪律处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5人。如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大桥的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质量标准,盲目加快工程进度,擅自变更原设计的施工方案,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差,为工程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严肃纪律,给予了该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三是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纪律处分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64人。如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对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都存在着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共有14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纪律处分的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负责人16人。这5起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未能有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没有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未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致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共有16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在事故调查中,除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外,还注意加大对事故背后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如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已初步查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公路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存在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有关责任人员均已移交司法机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点击进入直播实录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荣忠霞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贾庆林:关注森林活动 回良玉: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 [时政专递]中共高层突出强调忧患意识并非刻意低调
· [党报导读]聚焦“春运” 今年能否更和谐更安全?
· [报告解读]中国一直是维护世界和平发展的坚定力量
· [今日时评]请公示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预防腐败期待
· [宣传工作]十六大以来我国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综述
· [网友声音]温总理乒乓外交给英国首相布朗啥震撼?
· [史海回眸]敢向权贵叫阵的将军们|陆定一的情感世界
· [人事任免]赵洪祝当选浙江人大主任 吕祖善当选省长
· [党报导读]苏荣:"新官上任"更需保持连续性稳定性
· [特别报道]从年初部委新举措 看2008年民生布局
· [博文精选]怎能忘本?从73块补丁睡衣到喝农家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