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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的期待
2008年01月22日 08:28:25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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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之初,“炒鱿鱼”这个词刚从外面传过来的时候,人们都觉得新鲜,且津津乐道。特别是说到“老板可以炒个人的鱿鱼,个人也可以炒老板的鱿鱼”时,对于习惯了依附在单位生活和生存的人们,确实耳目一新。

    当时,对这种说法和做法,我也以为是一种痛快和洒脱,很有感觉的。直到有一天,和南方一位事业
有成的企业家说到此,他很不以为然地告诉我:无论什么原因,炒员工的鱿鱼,作为老板,首先是一种损失,还会有一种挫折感、失败感,因为很有可能是我没有用好、管好、培养好他啊!

    瞠目结舌之余,我想到的是那些倒下的贪官们:一个干部的倒下,于国家、于社会、于家庭不都是一种损失吗?也同样需要从源头上反思:我们用好、管好他没有?他为什么会走上腐败的不归路?更为重要的是,撇开个人因素,从制度设计上看,他为什么能够腐败得逞,漏洞到底在哪里?

    几年前,曾去香港廉政公署采访,一般感兴趣的都是廉署直接与案件打交道的执行处,而吸引我的却是廉署的另外一个部门——防止贪污处,其职责是检查并堵塞贪污漏洞,完善社会各机构的法规、制度和工作程序。防止贪污处可以审查任何一个政府机关的程序,认为某个工作程序可能导致贪污,就会写出报告要求他们改正。这正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从源头反腐思路的很好借鉴。

    欣慰的是,国家预防腐败局已于去年9月正式成立。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需要。

    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这为我们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人们充满信心和期待。(斯 雄)

腐败分子的“八大”罪状
中央对反腐十分清醒该让谁警醒?
遏制腐败,我们还该立哪些法?
不能让决策类腐败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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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何耀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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