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知指出,目前,全区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基本结束;明年上半年,自治区人大、政府、
政协领导班子将进行换届;今年12月底以前,五个地级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将集中进行换届。这次换届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这次换届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全区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从前段时间换届工作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但是也有极少数干部心浮气躁,为了职务升迁,请客、送礼、打电话、发信息,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推荐票、拉选票,干扰换届工作的健康进行。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部门对换届中出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刹住串联拉票、贿赂选举等歪风,树立清风,弘扬正气。对换届期间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坚决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突击提拔干部的,要依纪依法严惩,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记录在案。总之,绝不能让正派老实的人吃亏、让投机钻营者得逞。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考察办法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努力做到用人公正、风清气正,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特别是“带病提拔”。为了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在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和选举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已向各县(市、区)派出了指导员,下一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会同自治区纪委派出督察组,对各地换届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了解各地在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换届工作政策和有关法律、章程的情况,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和换届工作纪律的情况,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的反映,重点是督促检查各地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请客送礼、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各地也要派出检查组,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工作中,要把了解和检查换届选举情况作为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电话和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换届问题专办制度,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效服务。对近期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集中进行一次梳理。对反映换届期间的问题,凡是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抓紧进行调查核实;问题属实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查处情况,要及时报告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对转下级纪检、组织部门查核的问题,要加强督办,确保查处到位。
通知要求,要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换届选举期间,要教育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公正选人。对查处的换届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以警示教育干部。
通知指出,搞好换届工作,各级纪检、组织部门责任重大。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选举工作的法律、章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努力为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