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非法报纸《社会新闻报》的版面。 赖名芳摄
假冒记者,非法“办报”,干扰司法,诈骗敛财……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近日通报,打着境外报纸旗号在内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非法报纸《社会新闻报》被依法取缔,涉案假记者高扬、何桂英已被依法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有关部门将依法做出处理。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为什么一个手段并不十分高明的假记者竟能长期逍遥法外、大行其道,案件的查处及暴露出来的问题值得反思。
假记者出版假报纸
煽风点火干扰司法
2007年6月16日、7月16日、8月16日,一份号称“香港报纸”的《社会新闻报》,连续3期对辽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法案件进行报道,对法院办案横加指责,自称该报社长、首席记者的高扬还策划、组织、指使一些不明真相人员多次闹事,这引起当地公安、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年7月至9月间,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员先后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图书进出口深圳公司、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和税务署等单位核查,查明《社会新闻报》为非法报纸,高扬系假记者。8月20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致函营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查:高扬,男,1968年10月19日出生,四川省达县人,初中毕业,2004年到北京务工,自任《社会新闻报》报社社长、首席记者。何桂英,女,系与高扬同居关系,1976年6月19日出生,四川省通江县人,高中毕业,2002年到北京务工,自称为《社会新闻报》编委会成员、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
9月20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掌握到一个紧急情况,即《社会新闻报》第四期报纸已印完并将通过长途客车运到营口。营口市迅速采取行动,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北京市朝阳区警方配合下,分别将高扬、何桂英逮捕,带回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拘留。经讯问,高扬承认自己是假记者,报纸也是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假报纸。
现初步认定,高扬涉嫌多项罪名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不明真相的当事人钱财,且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发行多期非法出版物,每期发行数千份,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策划、组织、指挥不明真相的当事人聚众闹事,情节严重,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骗子屡屡受“厚待”
该拷问的不止是假记者
全国“扫黄打非”办负责人说,高扬非法出版《社会新闻报》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开展整治“四假”(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一个典型案件。
这位负责人认为,个别领导干部的鉴别力有待提高。据高扬交待,他到各地采访,每到一地都是先与宣传、外事部门联系,每次都受到热情接待,从未有人对其身份表示怀疑。高扬到营口市活动,市委宣传部居然在未核实其身份的情况下,对他热情招待了三天。应该说,对于假记者的行骗行为,有时多打几个核实电话就可以识破,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却没有这样做,为假记者行骗打开方便之门。
“打着境外媒体记者的招牌行骗更具有欺骗性。”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现在核实国内记者的身份相对容易一些,但对港澳台及外国记者的身份核实则相对困难一些,假借境外媒体记者身份的假记者具有更大的欺骗性。高扬就充分地利用了这一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北京奥运会开幕临近,已经而且还会有大批境外记者进入境内,这无疑加大了管理难度,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规定。
这位负责人指出,假记者能够长期横行的另一个原因是,一些单位因自身存在问题怕曝光,也为假记者行骗提供了条件。一些单位本身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害怕被曝光,甚至即使被骗也不敢公开,这就为假记者行骗提供了条件,也助长了他们的气焰。应引导有关单位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同时,非法印制成了非法出版的“帮凶”。现已查明,高扬所用证件、所发行报纸均在河北省某地非法印制。为此,全国“扫黄打非”办计划在2008年的“扫黄打非”行动方案中,将清理和铲除非法出版列为专项行动,重点予以部署。全国“扫黄打非”办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出版活动和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全国“扫黄打非”办举报热线电话是010―65212870、65233456,网上举报请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记者
张 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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