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片:在福州、济南、天津等地调查发现,一些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后重上货架。
今后
,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昨天(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时,特别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销售提出了要求。
眼下很多商场超市每天都会有特价食品促销,一些商家往往把即将到期的食品和新鲜食品捆绑在一起销售,市民往往只看价格上的便宜,而忽视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在食品索证索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食品销售者对在其经营场所内自产自销的食品,应建立生产加工记录,包括食品用料成分、生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并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报告工商机关处理,如实记录食品处理情况。
工商总局同时要求,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对商户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应按供货商名称或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廖爱玲)
浙江规定过期食品就地销毁 消费者可无理由退货
记者9月7日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已正式发布《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将监督全省食品销售逐步推行不合格食品主动撤柜、过期食品就地销毁、所有商品在一定时间内允许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等十二项行为规范。该政策在中国内地尚属首例。
浙江一起过期食品重新包装销售大案被查获
“黑超市”售沃尔玛过期食品 沃尔玛称不知情
食品药品监管局:标本兼治食品安全问题应打击与规范并重
北京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