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
形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8日下午进行第四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必须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在坚持扩大内需方针的同时,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参与经济全球化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形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扩大对外开放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王新奎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隆国强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讲解,并谈了对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和维护经济安全的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实行对外开放,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党的中心工作的要求制定的重大战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践充分证明,实行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创新,有利于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利于为我国发展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胡锦涛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内外条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既为我们扩大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也对我们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牢牢掌握我国发展的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分析我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
胡锦涛在讲话中就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坚持以质取胜,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努力促进对外贸易从数量增加为主向质量提高为主转变,提高对外贸易质量和效益。二是要优化对外开放结构和布局,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加强对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投向引导,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对外开放。三是要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从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完善对境外投资的协调机制和风险管理,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办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支持当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四是要扎实促进互利共赢,维护和完善全球经贸体系,主动承担与我国发展水平和能力相适应的国际责任,力所能及地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和支持,妥善处理产品质量、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五是要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完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法规,构建有效的国家经济安全体制机制,增强国家经济安全监测和预警、危机反映和应对的能力,依法保护我国海外资产和人员安全。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进对外开放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全面分析对外开放形势,完善对外开放政策措施,自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不断提高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能力。要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政策法律和体制机制,健全保障公平贸易的管理制度,优化投资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驾驭对外开放的本领,认真研究和解决对外开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对外开放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2007年7月16日,一艘货轮在宁波北仑港装卸集装箱。截至2007年6月底,宁波北仑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43.05万TEU(标准集装箱),同比增长38%。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紧紧抓住加入世贸组织的重大机遇,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着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基本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对外开放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加快了产业升级,扩大了就业,增加了税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记者张毅)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紧紧抓住加入世贸组织的重大机遇,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着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基本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对外开放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加快了产业升级,扩大了就业,增加了税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
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
我国对外开放迈入新台阶
国家统计局昨日(19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03年-2006年四年间,我国货物进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29.8%,服务贸易出口额年均增长23.4%,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年均增长4.6%,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年均增长34.8%,对外开放迈入新台阶。
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棋局更大、难度更高
改革开放近30年的历史表明,我们能否在全球化进程中利用世界资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关键要看我们的改革能够走多远。全球化实际上考验的是一个国家制度是否具有优越性,是否具有竞争力,考验的是一个国家是否具有不断变革和调整自己的生机和活力。
《反垄断法》:规制外资并购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近年来,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转移,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外资并购份额日益扩大。能源生产、机械制造、食品消费品生产、商业、金融服务业成为外资并购的重要领域。一些跨国公司对中国一些重点企业实施并购,激起了业界关于外资并购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的争论。
2006年,中国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规定对恶意的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和监管。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反垄断法》,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该法将外资并购中的垄断行为纳入了规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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