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97年新刑法典及其颁行十年以来的刑法立法改革成就辉煌,这些成就同时也开拓了刑法立法进一步改革的前景。”日前在京举行的“和谐社会与中国现代刑法建设——纪念新刑法典颁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认为,现阶段我国刑法的改革,应当以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强化人权保障,有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为发展方向。
由此,赵秉志教授提出,当前刑法改革要着重抓好死刑制度的改革。首先是死刑罪名的大幅度削减,尤其是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和其他非暴力犯罪死刑的犯罪死刑的废止;其次是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死刑适用“大户”罪名的死刑立法限制;再次是与限制、减少死刑相配套的刑罚制度的改革;最后是立法上分阶段逐步全面废止死刑。他还提出除死刑制度改革外,其他若干旨在强化人权保障的重要改革措施,诸如未成年人犯罪之特殊处遇应在刑法总则中设立专章,保安处分制度尤其是劳动教养制度应纳入刑法予以整合重构,社区矫正制度应立法化,以及合理调整刑法典分则体系结构以突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关于刑法立法改革发展的方式,赵秉志教授建议,今后我国刑法的局部修改、补充和完善主要应限于刑法修正案和刑法立法解释两种方式,而摒弃单行刑法的方式,附属刑法也宜限于呼应刑法典或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华挺)
纪念我国97新刑法典颁行10周年学术研讨会举行
为纪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我国97新刑法典颁行十周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主办、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协办的“和谐社会与中国现代刑法建设——纪念新刑法典颁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18日在北京隆重举行。
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等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全国20多所教学科研单位、一些地方政法机关的专家学者和首都有关媒体16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