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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新华网时政部 ●责任编辑:王永霞

-2007年9月14日-

    

    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原有的反腐架构面临着不尽适应现实发展的情况,越来越多的腐败链条上的人员开始选择钻制度漏洞,甚至给腐败行为蒙上合法的外衣,腐败正在向纵深迈进。如果我们不正确看待腐败领域的新特点,采取堵而不是疏的方式,那几乎可以断言,解决了一个腐败现象,又会有新的腐败现象暴露,所以,新形势要求必须构建反腐工作新格局。

    近日,酝酿已有两年的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成立,监察部新任部长马馼、副部长屈万祥分别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首任局长和副局长。这意味着中央加大了源头反腐的力度,试图建立一条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新路径。中国反腐败体系开始形成两个格局:一是惩治格局,一是预防格局我来说几句

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仪式9月13日举行

    9月13日上午,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仪式在监察部举行。这是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右)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揭牌仪式上。 新华社记者 李涛摄

    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暨揭牌仪式13日在中国监察部举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代表中央纪委及吴官正、何勇出席揭牌仪式并发表讲话,对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表示祝贺。>>>点击详细

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9月13日上午,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在监察部举行。这是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新闻发布会上。 新华社记者 李涛摄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是有效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需要;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需要;是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利于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工作,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有利于拓展工作领域,形成全社会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有利于增强预防腐败能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利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点击详细

    腐败也在“与时俱进” 中国反腐新格局应势形成

    一系列的新发案件充分说明,官员从清廉走向腐败的机会仍然很多,权力不受约束的情形仍然广为存在。这种不受约束或者受监督有限的情形,实质上对于广大官员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面是权力使用随心所欲、权力寻租空间是“东方不亮西方亮”、“条条歪路通腐败”;另一面却是“权力路上多陷阱,稍一走歪困牢笼”。

成立预防腐败局的相关解读

    一、背景

    成立预防腐败局最早源于中央领导提出的源头反腐方针策略。 另一个背景是中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点击详细

    二、过程

    2003年12月10日,中国由监察部、外交部委派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章的两个条目专门提到“预防腐败政策”。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以预防腐败,并赋予这些机构“必要的独立性”,以及“必要的物资和专职工作人员”。>>>点击详细

    三、意义

    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是中国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制度创新,是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预防和惩处腐败的先进经验。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行业和领域,是中国反腐败格局的大调整。>>>点击详细   

    反腐机构的精粹在“独立”

    目前反腐败已经是“政出多门”:纪检委、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党内腐败行为,检察机关负责处理所有触犯刑法的腐败犯罪行为,而且这些部门同样也都有预防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的职能。

    很多人之所以对国家预防腐败局抱以厚望,一个原因就在于期望通过国家预防腐败局“高级别”,来实现在政策制定、措施落实等方面的统一、高效和权威。

    香港廉政公署前任副廉政专员郭文纬接受内地媒体采访时,以其“24年的反贪经验”,曾对内地反腐败提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其中之一就是要成立“专业、有权力、不会受到骚扰、能够独立地运作”的机构。而香港廉政公署英文名称的意思正是“独立反贪公署”,“独立”乃是香港廉政公署这一反腐机构的精粹。笔者认为,如何完善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检察权的运作机制,使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名至实归”,才是目前反腐机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否则,反腐机构成立得再多,恐怕也只是“犹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 >>>点击详细

漫画:廉   

    预防腐败要从预防“预防腐败局”腐败开始

    要坚决的惩治腐败,最大限度的扼制腐败,但更要有效的预防腐败。这些年,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央反腐策略正在由注重惩治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上转轨。预腐局的组建,是一记强音,按反腐专家的话说,“是中国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制度创新,是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预防和惩处腐败的先进经验。”“从注重事后惩治向注重事先预防为主转变,是反腐败斗争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当然,也许有人会质疑,“反腐机构已经不少,纪委、监察部、检察院,再成立一个预腐局,多花纳税人的钱,有必要吗?”诚然,组建预防腐败局,新增了一个部门,新增了不少人员,新增了不少开支,但是,对贪官而言,却也新增了一道“紧箍咒”;对国家和个人的“钱袋子”而言,也新增了一个“保护神”;在老百姓眼里,也新增了一层希望。

    新华时评:反腐败更要“治病于未发之前”

    中国古代就有扁鹊三兄弟的故事。反腐倡廉要像扁鹊大哥那样,治病于未发之前,注重预防;对于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像扁鹊二哥那样,早打招呼,治病于初起之时;对腐败分子,要像扁鹊那样动手术、下猛药。 

    积极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新思路

    注重预防,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确立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预防腐败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切实把党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一系列理论和方针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效预防腐败的新思路。

    构建惩治预防腐败机制是治本之策 

    近期有关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并取得成效的报道受到网民广泛关注。网上舆论普遍认为,党中央采取的以抓好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方针,实际效果好,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方针得到了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和拥护。

 

中国反腐努力开拓国际视野

    官员腐败已经演变成一个全球性问题,各国政府在国内加强预防与惩治力度的同时,也致力于寻求国际合作,构建全球反腐体系。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就是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反腐经验的结果。 

    “腐败站”始发 终点站“廉洁”  

    反腐海报走上街头,市民从一张特殊的火车票前经过,该车票从“腐败站”始发,终点站为“廉洁”。

    越南:国会扩权推进反腐

    在越南掀起的反腐风暴中,国会发挥的力量不可小觑。在越南开车,要特别留意隐藏在暗处的交警,因为稍不注意,这些穿黄制服的就会闪现出来开罚单,有些交警甚至还明目张胆要钱。《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对此深有体会。可以说,腐败现象已经深入越南社会的肌体。 

    官员不敢赴晚宴

    越南在反腐上“出重拳”、“下猛药”,效果显而易见。在河内的中资企业人士对《国际先驱导报》说:“现在要想在晚上约见政府部委官员谈工作,已经不太可能了。他们最多只是接受中午吃请,因为午餐可以算作工作餐,晚上就不敢了。当然,在上班时间直接到他们办公室谈,也还挺方便的。”一个词——“不敢”,侧面反映出越南反腐举措的成效>>>点击详细 

    美国:“防止利益冲突”是制度核心

    反腐制度的设计,不仅杜绝了官员“带病上岗”,而且还起到保护官员的作用。

    9月6日,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检察长办公室宣布,联邦调查局日前端掉了堪称今年以来全美最大的贪污腐败案,包括2名市长和2名州议员在内的11名政府公职人员涉嫌公开索贿、滥用职权遭到逮捕。等待这些涉案官员的,将是高达20万美元的罚金和20年牢狱。

    贪污1美元也视为腐败

    由于重视“防止利益冲突”,美国制订了专门的《基本利益冲突法》。这项刑事法律规定,任何政府官员或雇员都不得故意亲自或实质上参与同自己有着财产利益的特别事项,违者应处1万美元以下罚金,或者单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法不仅适用于政府官员,而且适用于政府官员的配偶、子女和经济合伙人>>>点击详细 

    预防腐败的国际注脚

    官员腐败问题,历来社会关切、政府忧虑。日前,国家预防腐败局宣告成立,国内媒体给予高度关注,各界更是寄予厚望,认为这是中国反腐思路的重大转变。而该机构成立的国际背景——为了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更是引人关注。

    笔者认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不仅是国内预防与惩治腐败制度建设的重要步骤,也是中国反腐败走向国际合作的重要体现。

    反腐败要走向国际合作,机制对接是关键,制度建设是根本。好的制度,可以让心存腐败的干部有心无胆;而不好的制度,却可能让有心廉政的干部失足。要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除了在国内设立对应机制外,更重要的是把公约以国内立法的形式来执行。这些首先都得从理顺国内机制、完善国内立法做起。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正是基于此。>>>点击详细 

网民对预防腐败局的热切期待

漫画:财政饭

    第一,期待利剑直指潜规则。纵观官员腐败案件绝大多数都源于社会潜规则的盛行,有的贪官“身在腐中不知腐”,而等到沦为阶下囚、当庭痛哭之时,为时已晚。预防腐败局应将破解各种社会潜规则,尤其是官场潜规则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否则预防腐败的制度将很难得到顺畅执行。

    第二,期待人性化教育和疏导举措。预防、疏导、警示、整改,应成为预防腐败新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能,作为查处和惩罚之前的预先行政作为,这样的“预处理”不仅限于警告与训戒,需要融入“换位思考”的人性化教育。

    第三,期待引进香港廉政公署“请喝咖啡”制度。它不同于纪监部门的戒勉谈话或“警示谈话制度”。除了对涉嫌职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公务人员进行警告外,还应发挥独特职能,通过与对方的正面接触,或单刀直入,或巧妙周旋,或斗智斗勇,或迂回出击,收集证据,查实腐败案情,将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务人员绳之以法。 >>>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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