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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污染企业拉下马有多难? 触摸污染治理之痛 | ||
| 2007年08月30日 08:05:34 来源:半月谈 | ||
| | 【收看新华手机报】 | |
| 没有什么比落实科学发展观更重要更紧迫 破解环境治理困局,首要的是解决思想观念的问题。没有这一条,就不会积极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手中即便握有利器也会弃而不用。正是由于远远落后于严峻环境现实的思想观念仍广泛存在,以及在此基础上生成的各种不正当利益关系,才导致环境治理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因此,在思想观念中真正确立科学发展观的统领地位,依然是要务和急务。另一方面,在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中要培养形成“共同”的责任意识。毫无疑问,起而保护共同的家园是人们的共同责任,但在所有的责任主体中,企业与地方政府无疑应当承担起比一般民众更多更重更主要的责任。没有这一条,“人人有责”就很容易异化为人人肩上都无切实的责任。 破解环境治理困局,最重要的是在科学发展观引领下,致力于制度建设。但我们所说的制度建设,应当获得超越环境治理的宏阔视野,使环境制度建设与核心制度建设结成紧密而重要的关联。只有这样,具体的、深入的环境制度,才可能得到有效创建和不断完善并拥有巨大的现实力量。而我们所说的核心制度建设,就是要使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从正确观念化为正式制度,或者说使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获得强大的制度支持。这个核心制度一日不确立,人民群众就仍将在权利贫困中上演“跪求治污”而不得的悲剧,一些地方政府就仍将在醉意陶然中放任粗放式发展对环境的践踏,污染企业就仍将在与地方政府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中有恃无恐地危害社会。 >>> 点击详细
(一)一个污染企业拉下马到底有多难 生产铬盐的湟中鑫飞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谢家村,是当地一家违法排污企业,有关部门多次责令其关停却“屡关不停”。其间历时3年,中央领导两次批示,这家企业才在当地政府的强力推进中得以关闭。 鑫飞公司关停了,相关善后事宜正在有序进行,但其留下的诸多疑问依然吸引人们深入探究。 环境执法深陷多重困局 环境执法之困首先在于现行的环境法律偏“软”。青海省环保局局长赵浩明告诉记者,法律对环保部门赋予的职权有限,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太低,有的企业环保设施停用,最高处罚仅5万元,“企业根本不把执法放在眼里”。 由于体制原因,上下级环保部门之间仅是业务指导关系,下级不服从上级部门的现象屡屡发生。在第一次被勒令停产后,国家环保总局和发改委联合下发文件规定:“铬盐项目一律上收到国家环保总局审批,今后对地方环保部门越权审批此类污染严重项目必须严肃处理。”而当时的西宁市环保局却越权先后组织了两次所谓的专家论证会,还擅自批复其试生产继而恢复生产。有关人员在回答上级环保部门的询问时还公然以“对总局精神有疑义”为由拒不执行。相比之下,当地少数环保工作者更热衷于“重经济、轻环保”的发展思路。他们津津乐道于这个项目“一旦扩产成功,将是县上投资最大的项目”、“能够带来多少税收”等,言语间喜形于色。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背后还有不法利益链条和“保护伞”。鑫飞一位负责人觉得自己很委屈,他在电话里对记者讲:“光审查验收就花了很多钱,来了几十个人,红包都不知道送出去多少,请客吃饭搞了8桌,不少有头有面的人都来了。没想到最后还是要停!” 记者2006年5月在北京期间,两名自称是某报记者的人多次打来电话声称如果记者不尽快改写鑫飞的正面报道,他们就要给中央领导反映情况,“到那时,恐怕你前程不保”。看记者不为这种气焰所吓倒,他们最后只能坦承,鑫飞是他们的理事单位,“希望帮一把”。 一些专家成为企业利益的代言人。在那场所谓的专家论证会上,几乎所有的专家都是一边倒。当时有一位湟中县的副县长还向记者发难:“向专家多学习,不懂的别乱写!”记者当时就“回敬”道:“会上疑点很多,最终还是让事实来说话。相信是非曲直,自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点击全文
(二) 污染,从监管漏洞奔涌
令人触目惊心的水污染(资料图片) 从上游部分地区无序的水电开发,到中游沿江城镇、企业污水的肆意排放,再到下游地区的水体生物“荒漠化”趋势,长江这条孕育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的母亲河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侵蚀。以长江为代表的流域污染治理,敢问路在何方? 困境:母亲河正遭遇多重伤害 ———无序水电开发。 ———水环境持续恶化。 ———水域生态呈“荒漠化”趋势。 治理:奈何地区和部门“分而治之” 目前,长江流域的水资源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水利部门主要对江河湖库等水源地和农村水利、防汛抗旱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和城市地下水由城建部门负责;城市以外的地下水由国土部门的地矿局主管;城市排污由环境保护部门把关;水生生物保护则由渔业部门负责;湿地由林业部门负责;内河航运由交通部门负责;安全饮用水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专家认为,这种“九龙治水”的机制表面上集中了众多部门的力量,却不能达到“团结治水”的目的。 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协调机制,不少长江流经省份重拳治污的动力不足,环境违法行为相当普遍。近期,环保总局对长江等四大流域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的11个省份的126个工业园区中,有110个存在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和“三同时”不落实等环境违法问题;在抽查的7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38家存在运转不正常、处理不达标或停运的现象;在检查的529家企业中,有23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对此,环保总局不得不再出“杀手锏”,对这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 >>>点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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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银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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