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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变性”:百姓还要多买N年单?
早在2000年,所有贷款就已本息还清,到2004年底已盈余5.85亿元,但直到今日它还在收费……最近,京石高速公路收费饱受非议,有车主已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我们注意到,几乎所有质疑,都是把京石高速作为政府还贷公路看待的。然而,目前京石高速的性质却是一条经营性公路。对这类公路,法规没有“还清贷款,必须终止收费”的限制,且允许经营者在“收回投资”的同时获取“合理回报”。很长一段时间内,高速费还将继续合法地收下去。
合法,不意味着合理。北京市人大代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院长赵仑调查发现:北京市9条收费公路,全是经营性公路。而它们几乎无一例外经历了由“政府还贷路”到“经营性公路”的转变——转变公路性质,意味着拿到继续收费的许可证。
我们习惯了“收费还贷”,但或许很少有人知道,在它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点击详细
收费站成公然的“剪径”之所?
有几个很能说明问题的数据为证:广东省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计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45%,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竟达756年。一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口号背后,到底遮蔽了多少见不得阳光的利益勒索?
我们姑且认可“收费还贷”的正当性,那么是不是也应当厘清相关部门所收费用之中,到底有多少是用于还贷以及道路建设和维护的,又有多少是用于私利的呢?要弄清这些问题,只需将所有收费支出一一审计即可。但问题就在于,一直以来,公路收费成了一笔巨大的糊涂账。在此背景下,“收费还贷”沦为民众向相关部门支付的“买路钱”,而那些一个接一个的收费站,也就成了公然的“剪径”之所。 >>>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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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华:收费公路变“高价公路”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6月27日表示,对收费公路的审计调查发现,中国收费公路在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其中部分公路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增加了社会负担。 >>>点击详细
京石高速北京段还完贷款已盈余近6亿仍收费

京石高速上的杜家坎收费站,大小车辆停车交费。记者 范继文 摄
北京市审计局的一份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
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认为,根据“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原则,京石高速北京段应停止收费。不过,代表的建议并没有得到肯定的回复。
此外,相关部门已将该路段的经营权授予首发公司,允许其经营到2029年。
投12亿收上百亿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年限遭质疑
1993年9月14日,投资总额11.65亿元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并对通行车辆实行了收费制度。
据估算,机场高速每年收入达3.6亿元。收费14年来,收费金额已超出当时投资款,并已出现盈余。
根据相关政策,按还贷款路收费,收费年限最多为20年;按经营性公路收费,收费年限最多为30年。机场高速公路按经营性公路的年限收费,此举遭到相关人士的质疑:明明是政府举资修建,怎么就成了经营性公路?同时,收费时间也从1993年开始改为从1997年开始,之前的4年收费为何被抹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