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北京市房山区城关派出所接到某工厂报案称,工人刘某向厂长发短信,交代自己伙同车间班长康某多次盗窃车间铜料。刘某在短信中告诉厂长,自己主动交代的原因是厂里的领导平时对他很照顾,他作案后深感后悔,觉得再这样下去对不起厂里。经查,二人每天都利用下班时间,在车间内挑上几块铜料装进裤兜,然后将铜料带出,当成废品卖给收破烂的小贩,共获利2.35万元。日前,刘某被房山警方取保候审,其同伙康某被刑事拘留(8月3日《法制晚报》)。
一个人做了坏事而有愧疚感,在恶性之中还保有一点改过向善的良知,说明他有羞耻之心,这个小偷刘某算不得“恶人”。同样,在下述消息中的1790名官员也是知廉耻的:
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8月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央纪委根据腐败现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5月30日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同时明确提出,30天内主动说清楚问题的,可以根据情况从宽处理。据统计,全国有1790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说清楚了自己的问题,涉及违纪金额7789万余元(8月3日《检察日报》)。
这两则新闻中的小偷和官员有这样一些共同点:一是都侵占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二是都是主动坦白交代的;三是领导待之不薄,官员拿国家俸禄、享受各种便利,当然是国家对其不薄了;四是都被从宽处理;五是都有廉耻之心。
然而,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不少缺乏廉耻之心的贪官:他们在台上夸夸其谈,拉开架式谈论反腐倡廉,像小偷偷工厂铜料一般侵吞公款,对国家对人民却没有小偷刘某的那种感恩之心,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五代史·冯道传·论》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又曰: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孟子也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意思是人不可以没有耻,对可耻的事不感到羞耻,便是无耻了。
全国检察机关每年都要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数万件,显然,对比主动交代问题的1790名官员数量,这仅仅是个零头而已。可以这样说,绝大多数的问题官员就是孟子所说“无耻之耻”,所谓恬不知耻——这也映衬出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之重要性。
最后,我们郑重建议已经或正在实施贪污贿赂犯罪的官员学学小偷刘某,怀着一颗廉耻之心主动向纪委或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问题。如是,你们还有被从宽处理的机会。否则,一俟纪委或检察机关找上门来,后悔也来不及了。(赵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