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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完善 职能转变:我国法治政府框架更加清晰 | ||
| 2007年07月24日 10:38:34 来源:人民日报 | ||
| 【收看新华手机报】 | ||
| 制度日趋完善 职能加快转变 执法更为规范 ●制定或修订行政法规122件 ●已建2100多综合性政府服务中心 ●去年追究执法责任9万多人次 23日,《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束。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今年已是第四次。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坚持科学民主立法,为依法行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制度,是我国法治政府框架更加清晰的表现之一。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该负责人表示,3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大多数行政机关在作决策、发文件、采取重大行政举措前,都由政府法制机构严把法律关,以防止越权行政、违法行政。目前,我国法治政府的框架变得更加清晰: 制度日趋完善。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成为本届政府立法工作的主题词。政府立法注重科学民主,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还探索建立民意收集调查机制等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新方法。截至今年6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法律议案29部、制定或修订行政法规122件。截至2006年底,已有90%以上的市级政府和80%以上的县级政府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地方“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备案审查制度初步形成。2006年,31个省级政府共收到市级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9071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的515件;全国市县级政府共收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0632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的1070件。 职能加快转变。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各地方各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管理方式。在中央一级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占原有审批事项总数的一半以上。省级政府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2000多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共建立2100多个综合性政府服务中心,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等方式,增加政府管理的效能和透明度。2007年1月,国务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速打造“阳光政府”。 执法更为规范。目前不少部委建立了执法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给行政执法戴上“紧箍咒”。仅2006年,全国就追究执法责任9万多人次。为了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行政复议得到加强。近年来,平均每年通过行政复议解决8万多起行政争议,80%能做到“案结事了”,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的满意度逐年提高。(记者刘晓鹏、黄庆畅)
吴爱英指出,去年4月以来,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扎实推进。 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发表了书面讲话。他强调,人民法院的思想宣传工作是党和国家思想宣传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民司法事业不可替代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任务,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贯彻今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紧紧把握党和国家新闻宣传工作的大局,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主动开展思想宣传工作,努力做依法治国方略的身体力行者、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维护者和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 10年前的1997年9月,“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首次出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成为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 10年后,中央党校的大礼堂中,胡锦涛总书记声如洪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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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安传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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