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吴晶、刘奕湛)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2日表示,我国将在高校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资助体系,资助原则是“帮困又奖优”。
据他介绍,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三项资助制度的资金来源全部由政府承担,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随着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全部落实到位,每年国家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每年将有大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全国平均每100名大学生中就有20多人可以获得资助,90%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能获得国家资助。与之相比,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只有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非常有限。
赵路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具有资助强度大,覆盖范围广的特点。从今年秋季开学,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实施新的助学政策将投入154亿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从过去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7倍;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每年有51万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资助,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10倍;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
他指出这三项资助制度的奖励资助对象各有不同:国家助学金是资助高校包括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具有奖励资助的含义,包括高校和高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学金是不论贫富,奖励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
赵路强调,新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强。在名额和资金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而是考虑到不同高校和专业特点,要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专业进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