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住房:重点保障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
综观各省区党代会报告,既有数字,也有举措,更有重点

4月11日,北京已推出84万平米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110万平米的3块“两限地”等。北京保障性住房全面开花,中低收入者受益。据悉,3月底,北京首批推出三块“两限房”用地,规划建筑面积约110万平方米,预计可提供约92万平方米“两限房”,并配建约4.8万平米廉租房。(资料图片)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北京】
党代会报告强调要积极推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三个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上海】
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鼓励和帮助中低收入家庭更多地依靠租赁解决住房问题。未来5年,享受廉租住房制度的家庭数将新增10万户左右
【天津】
将致力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搞好新型居住区建设。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快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和还迁安置房。
【黑龙江】
重点开发建设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推进城市棚户区、煤矿塌陷区、“城中村”改造,5年内在城镇基本消除棚户区
【山西】将落实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帮助城镇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要重视解决“四矿”问题,让百万矿工的居住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点击详细
《瞭望》文章:政府的住房责任
在住房保障领域,政府则是不折不扣的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也因此,政府自身的施政伦理和制度建设,成为住房保障政策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
在强调政府要承担起住房保障责任的同时,必须对政府行政的科学评价体系和严格监管体制提出更高要求,这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否则,再准确的政府责任定位、再好的制度设想,都可能成为"与民争利"或腐败寻租的温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