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聚焦 高层动态 人事任免 地方联播 人大政协 新华视点
热点解读 特别策划 时政人物 权威发布 官员访谈 时政评论
 香港新闻 澳门新闻 台湾要闻 海峡时评
大陆之声 两岸交流 台海军情 媒体摘报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时政频道 >> 时政快讯
我国将采取三大主要措施推动农村卫生工作
2007年06月07日 17:50:18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收看新华手机报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 《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日前发布。纲要表明,“十一五”期间我国将主要采取三大措施推动农村卫生工作。

    一是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到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纲要指出,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将逐步提高国家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和农民缴费标准,提高保障水平;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模式,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帮助特困农民和农村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在乡、村两级兴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纲要提出,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每个乡镇要有1所政府办的卫生院,并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卫生室。到2010年,基本完成县级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同时,纲要表明,要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和药品监管,推广适宜技术,采用基本药物,控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继续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推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工作。到2010年,实现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到2010年,以县为单位的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80%。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江西启动首批“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 甘肃“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综述
· 广东立法防止农村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污染农村
· 人大代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亟待加大建设力度
· 阎洪臣委员:农村卫生人才奇缺应加速培养
· 阎洪臣委员呼吁加快农村卫生应用人才培养,构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张晋龙 )
视频热播
图片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