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刘羊旸 刘铮)记者30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合法就业权利。
意见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意见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利。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指导用人单位树立公平就业的观念,消除就业歧视现象,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氛围。

22名员工携带乙肝病原被辞续:3名员工索赔50万
今天,因携带乙肝病原被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金宝”)辞退的吴伟、赵强、方娟(皆为化名)向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提交了厚达300多页的起诉材料,控告泰金宝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解除书》,履行劳动合同,并向被告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0万元人民币。
河南招录公务员不排除乙肝病毒携带者
2007年河南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今天全面启动,网上报名时间是3月31日8时至4月8日18时。在本次公开招录中,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等三类人员可加分,面试考官将实行异地交流,不排除乙肝病毒携带者。
针对“乙肝歧视”,代表建议修改就业促进法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12日说,目前各行业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现象相当突出与普遍,为保障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消除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有必要在就业促进法中加入体现对乙肝病原携带者平等就业权保护的内容。
小常识:与乙肝患者共餐会被传染吗
你好!我10年前曾打过乙肝疫苗,以后的多次体检均显示有乙肝抗体,但去年的体检结果显示我的抗体只有弱阳性,有朋友说我应该三年打一次,建议再次注射乙肝疫苗加强一下。我刚好身边也有几个同事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想咨询:1.经常与他们同台吃饭
会感染乙肝吗?2.我这种情况需要再次注射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