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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7日-

    “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抵不过领导一句话。”这是讽刺时下一些地方在制定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部分地方领导和地方部门为了追求政绩,拍脑门子决策,甚或个别人利用规划进行权钱交易,为自己大谋私利的一段顺口溜。换一个领导就另起一个“炉灶”,规划成了长官意志的“试验田”。当前,这样的情况在许多地方多有发生,不但大大增加了建设和发展的成本,而且也滋生了 “规划腐败”。

    人们热切期望的城乡规划法即将出台,但愿这部法律能成为领导们的“紧箍咒”,把规划交给专家、交给群众,打造一个真正科学公开的“阳光规划”。

 
 
建不下去的烂尾楼被炸掉 杨勤/摄
 


 ■城乡规划成为一些地方领导权力“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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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地方以建设“城市公共绿地”的名义进行拆迁,但地皮上出现的却是开发商的高价商业楼盘;有的地方以“办公用地”名义拍卖土地,却应开发商之求将其变成“商业住宅”。这些年房价攀升,一些地方的开发商更是挖空心思,通过规划部门改变商品房类型或容积率,本来建公寓的改建豪华别墅,或在已建成的小区内“见缝插针”加建新楼或加高楼层,导致与业主之间频繁发生摩擦,影响社会和谐。>>>点击详细

    城乡规划不能成地方领导"试验田"

    北京青年报:现在一些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不够透明,难以监督;个别领导成为城市规划的“主角”和最终决策者,群众和专家的建议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而追求政绩的冲动让个别领导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经济条件,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频频上马。 >>>点击详细

    新华快评:城市规划不能跟着市长变

    新华网: 江苏省一位领导日前在一次规划培训会上告诫说,城市规划是为市民,而不是为市长,城市规划绝不能成为市长的“面子工程”,不能再容忍“一任市长立一个规划、一个项目动一次规划”的事情反复发生。>>>点击详细

    规划随意更改是最令人痛心的浪费

    上海证券报:规划的随意更改是最大的浪费,因为规划的更改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牵涉面非常广,浪费极其惊人,有些规划常常就是因为领导一句话就更改了。 >>>点击详细

    规划局长也“前腐后继”?  

曾华受贿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何志强 图

    中国青年报:2007年4月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曾华上任不到两年,就重蹈前两任的“覆辙”,并且,他是唯一一个在任上落马的。这三任规划局长的“前腐后继”,揭开了房地产腐败链的冰山一角。>>>点击详细

     违规规划制造城市“毒瘤” 先建后炸千万资产毁于腐败

     新华网: 近年来,四川城建规划腐败屡屡发案,其中影响最恶劣的当属“成都红枫半岛花园和锦城豪庭腐败案”。在这个“全国首例城建规划腐败案”中,主宰城建规划大权的官员朱笔一挥,展示成都形象的的窗口通道——迎宾大道顿然缩水走样,不仅严重影响景观效果,而且还导致两幢新修高楼被炸毁,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点击详细


 ■缺乏监督 “关门规划”易导致“黑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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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元伟绘

城市规划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商业机会和利润空间

    解放日报:在各种考验和诱惑面前,少数干部出现了“信仰危机”,理想信念动摇,在“做人”问题上,忽视自身阶级属性和组织要求,人格低下,甚至跌入腐败泥沼。他们嘴里说的是先进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一转身却经不住各种诱惑,理想泯灭,道德失衡,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以权谋私。人们经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领导也是人”。这话似乎没错。但是,“领导也是人”屡屡被某些特权者及腐败者当成遮羞布、挡箭牌…… >>>点击详细


     造成“规划腐败”的现象,与目前“关门规划”盛行、对城市规划的监督缺失不无关系。一些地方将城市控制性规划当作保密内容,开发项目要通过“关系”了解;一些地方的规划委员会审查项目只是“走过场”,对涉及规划调整的用地性质变更、容积率改变、侵占公共绿地或道路、楼房加层加高等事项并没有实际的审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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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审批权具有缺乏监督的独断性

    法制日报:我们的城乡规划虽是公共事务,但纯属封闭循环、自产自销,缺乏来自公众的有效监督。而在一些西方国家,任何规划出台前都会有法定的公示日期,即使没有公示,任何人也可以免费查询,了解他周围的详细规划;而民众一旦对规划有质疑,可以通过法定形式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且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推翻和否定规划方案。>>>点击详细

    现行城市规划法非常虚弱

    检察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万学文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在1990年城市规划法出台之前,“城市规划多靠人治”。在1993年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出台之前,“农村根本谈不上什么规划”。 “这一法一条例,在执行过程中,时常被忽视。”万学文指出,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施行以来,具体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点击详细

    规划部门工作人员靠“内部消息”发横财

    东方网:在规划部门的“内部消息”中,许多本应该流入普通百姓口袋中的钱,许多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本应该节约的开支,都无情地流入了投机者的口袋之中。而规划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也在自己的“内部消息”中,发了横财。>>>点击详细

 
 ■期待城乡规划法遏制地方“规划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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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首次提请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的城乡规划法草案,在总结现行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分别对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点击详细

    立法规范“规划权”

    立足于强化城乡规划的法定性,草案除了对地方政府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做出严格、详细的程序性规定,尤其突出的是,强化了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基层政府规划权的监督。>>>点击详细

    监督规划:要有百姓参与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万学文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在城乡规划的问题上,需要老百姓参与和监督,城乡规划法草案所增加的规划公示方面的条文,实际上就是想使规划的科学性更高一些。>>>点击详细

    期待立法能遏制地方官员“权力寻租”欲望 

    4日24日,城乡规划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草案有很多亮点,但很多人更关心的是,这部即将面世的法律,能否构建“规划反腐”的制度框架,能否遏制不断蔓延的“规划腐败 ”。>>>点击详细

 城乡规划法草案的几大亮点

城乡规划不得因地方领导人变更而变更
制定城乡规划须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破解“农村建设无规划”现状
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七大原因催生城乡规划立法

    新华网:汪光焘24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就草案作说明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点击详细

人大组成人员抨击“换一届领导换一个规划”现象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下午分组审议城乡规划法草案,“换一届领导换一个规划”的现象遭到许多委员的严厉抨击。>>>点击详细


 ■一场针对“规划腐败”的“围剿”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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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建设部也正在加紧构建“规划反腐”的制度框架:除了与监察部开展的监察工作,建设部还正在通过已经送审的《城乡规划法》谋求垂直督察的制度化、法律化—— 一场专门针对“规划腐败”的“围剿”,已经开始。>>>点击详细

    建设部实施城市规划督察员制

    “任何一个处于城市化高潮期的大国,中央政府必须派遣规划监督员,对那些不可再生的资源进行就地督察,并监督地方政府按照既定的总体规划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日前召开的建设部第一批城市规划督察员培训暨派遣会议上明确表示,“我们召集大家开会是向全国宣布,我们要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这项制度。”>>>点击详细

    建设部等八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从今年4月到明年3月,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的关键环节,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将联手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将与治理商业贿赂相结合,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逐一检查,全面清理。  >>>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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