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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改革之变:"建设财政"—"公共财政"—"民生财政"
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的财政是典型的“建设财政”,从政策目标到支出安排都是围绕经济建设来做文章。之后,逐步走向“公共财政”,财政政策目标及其支出安排都是指向市场不能解决的各类公共性问题。很显然,从“建设财政”到“公共财政”,再到“民生财政”,这是财政不断改革,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的结果。
41.7%,86.8%,13.9%——数字增长背后是民生的彰显
从2007年的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来看,与2006年相比,中央财政安排的教育支出增长41.7%,卫生支出增长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3.9%
,等等。这些数字表明政府财政的民生导向——扩大公共消费,促进基本消费的平等化——越来越清晰。
从2006年的预算完成情况来看,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高增长。特点体现在:民生性支出增长超过了当年GDP的增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真正地做到了向民生方面倾斜;中央财政的民生性支出占GDP的比重在迅速提高,同时也表明中央财政改善民生的力度在不断加强。公共财政日益聚焦于民生问题,这显现出新时期财政结构性改革的方向愈益清晰,“民生财政”的色彩愈加凸显出来。
“民生财政”的基本导向:实现基本消费的平等化
与民生问题的性质相联系,“民生财政”的基本导向是满足公共消费需求,现阶段的任务无疑是扩大公共消费,以促进基本消费的平等化。随着政府财力的不断提升,扩大政府公共服务规模和范围已经具备了条件,原来迫于财政压力而导致政府“缺位”的民生领域,最典型的如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现在大为改善了。
进一步分析,走向“民生财政”实际上使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实现了统一。政府在财政上的经济政策自1998年以来实行的是以扩大公共投资为核心的积极财政政策,其效果是扩大了内需,止住了经济增长的滑坡。现在执行以扩大公共消费为中心的稳健财政政策,其效果不仅是能够扩大内需(消费需求),改善投资与消费的失衡,有助于经济稳定增长,而且还能推进基本消费的平等化,改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不平等状况,有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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