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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0日-

 ■编者按

   “民生”成为近段时期以来最热门的关键词,从财政角度考察,财政改革朝“民生财政”发展的趋向也日益凸显。从“建设财政”到“公共财政”,再到“民生财政”,是财政不断改革,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的结果。

    “民生财政”融合了长期以来认为矛盾的东西——效率与公平,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正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共建共享的强大推动力。


财政改革“路径图”凸显“民生财政”趋向


    财政改革之变:"建设财政"—"公共财政"—"民生财政"

    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的财政是典型的“建设财政”,从政策目标到支出安排都是围绕经济建设来做文章。之后,逐步走向“公共财政”,财政政策目标及其支出安排都是指向市场不能解决的各类公共性问题。很显然,从“建设财政”到“公共财政”,再到“民生财政”,这是财政不断改革,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的结果。

    41.7%,86.8%,13.9%——数字增长背后是民生的彰显

    从2007年的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来看,与2006年相比,中央财政安排的教育支出增长41.7%,卫生支出增长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3.9% ,等等。这些数字表明政府财政的民生导向——扩大公共消费,促进基本消费的平等化——越来越清晰。 

    从2006年的预算完成情况来看,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高增长。特点体现在:民生性支出增长超过了当年GDP的增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真正地做到了向民生方面倾斜;中央财政的民生性支出占GDP的比重在迅速提高,同时也表明中央财政改善民生的力度在不断加强。公共财政日益聚焦于民生问题,这显现出新时期财政结构性改革的方向愈益清晰,“民生财政”的色彩愈加凸显出来。

    “民生财政”的基本导向:实现基本消费的平等化

    与民生问题的性质相联系,“民生财政”的基本导向是满足公共消费需求,现阶段的任务无疑是扩大公共消费,以促进基本消费的平等化。随着政府财力的不断提升,扩大政府公共服务规模和范围已经具备了条件,原来迫于财政压力而导致政府“缺位”的民生领域,最典型的如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现在大为改善了。

    进一步分析,走向“民生财政”实际上使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实现了统一。政府在财政上的经济政策自1998年以来实行的是以扩大公共投资为核心的积极财政政策,其效果是扩大了内需,止住了经济增长的滑坡。现在执行以扩大公共消费为中心的稳健财政政策,其效果不仅是能够扩大内需(消费需求),改善投资与消费的失衡,有助于经济稳定增长,而且还能推进基本消费的平等化,改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不平等状况,有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  >>>点击详细


  融合效率与公平 “民生财政”致力全民共享
 

   
    让城乡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公共财政阳光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2007年政府投资使用要确保“三个高于”,即: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投入高于上年。

    “要让城乡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  >>>点击详细

    致力改善民生 中央挥出“大手笔”

     为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党中央、国务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为缩小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差距,实施了西部大开发等战略;为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为调节过高收入,加大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去年全年征收了2400多亿元,是2000年的3.7倍。 >>>点击详细

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农村孩子(资料图片)

     今年中央财政投9亿元专资为5亿亩耕地"营养配餐"

     中央财政5年安排良种补贴资金112亿多元

     水利部:今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规模达296亿多元

   从西部地区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政策(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贴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将扩大到全国范围;

    截止到2006年9月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已扩大到50.7%,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一倍,2007年试点范围将扩大到80%,等等。    >>>点击详细

    代表热议: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三明市委书记叶继革:“‘三个高于’文字虽然不多,但实实在在。这充分表达出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社会、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坚强信心和决心!”

    钟发平代表:缩小区域和城乡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这就要求财政支出进行调整,“把有限的财力送到农村,送给农民,送到发展最薄弱、最需要资金支持的地方去,做到雪中送炭!”

 
  以民生为核心 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 新闻大背景 ===

      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首次完整提出,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将其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其基本出发点,就是实事求是地承认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时着眼于新的国内外形势,逐步解决目前存在的和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提高社会的和谐程度与水平。

     共建共享: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的全国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强调,要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共建共享”理念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指明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和目标,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 >>>点击详细

      以民生为核心 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当前,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贯彻“共建共享”,最紧要的是以民生为核心,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就业、医疗、住房、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诸多民生问题,之所以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新一年政府工作的重点,实际上就是要补齐社会发展这个“短腿”,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从发展中尝到甜头,从而能够更加努力、自觉地建设和谐社会。在今年温家宝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民生的资金投入达到4778亿元,可见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

    贯彻“共建共享”,另一个紧要任务,就是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有利于“共建”、“共享”的政策条件和社会环境。要发展教育事业、规范政府行为、创造一个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过程平等的体制机制环境,使更多人能够投身到和谐社会建设的大潮中来;要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要形成统筹兼顾的利益协调机制,正确处理好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之间群众的利益关系,以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实现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破了原有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通过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成功地起到了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 。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一个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的机制。

    当效率与公平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定会提出辩证统一的要求,这也就是说,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经济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会内在地要求与建立在收入分配差距缩小这一基础上的公平相统一。而经济增长自身又没有为我们提供一种可以自由调节收入分配使其均等化的机制。因此,充分发挥国家在经济领域内的能动性,以有效的宏观调控来调整收入分配,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最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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