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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信:“劳动节”更应体现劳动者权益保护理念
2007年05月05日 18:02:3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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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长假期间,许多农民工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新华社记者 李健 摄

    新华网杭州5月5日电(记者傅丕毅)“五一”放长假,许多人觉得这是个旅游休闲的节日,但千万别忘记“五一”是劳动节,这个节日更应该体现对劳动者的尊重,弘扬劳动伟大的精神。“劳动节”期间应该更加注重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维护,比如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和休假的权利等。

    浙江省总工会调查后发现,目前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热点还是停留在一些基本权利上,“工资、工伤、工时依然是矛盾突出的热点领域,农民工依然是维权的重点领域。”

    在“五一”,更应该倾听正在陌生城市务工的农民工的心声:他们更关心的不是工资高低,而是工资能否按时发放;他们更在意的不是“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而是希望能够获得一笔起码的“加班费”。

    浙江省的一位工会负责人在抽样调查后,这样描述当前部分地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现状:在有些地区,每天超过8小时工作,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许多企业每个月工作时间都在300小时以上,有的企业每天工作15小时以上;有的企业在试用期不发劳动报酬;有的企业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伪造两本不同的工资、工时账,弄虚作假。

    捍卫劳动者权益,各地政府责无旁贷。除了要继续加大劳动执法力度、曝光严查利欲熏心的企业外,还应该切实发挥工会的作用,构筑起工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谈判、平衡机制,在单个劳动者不具备足够的谈判地位和谈判力量的时候,政府和工会应该成为劳动者坚实的后盾,以便把写在纸上的劳动权利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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