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聚焦  高层动态  人事任免  地方联播  人大政协  新华视点
热点解读  特别策划  时政人物  权威发布  官员访谈  时政评论
 香港新闻  澳门新闻  台湾要闻  海峡时评
大陆之声  两岸交流  台海军情  媒体摘报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时政频道 >> 时政快讯
《瞭望新闻周刊》文章:2007年中国大事看点
2007年04月06日 10:02:09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收看新华手机报

    物权法与企业所得税法

    关键词:“平等保护”“公平竞争”

    评价提交本次“两会”审议和讨论的“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时,国内外媒体不约而同地称这是两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

    物权法不仅是民法核心,也是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基本法律之一。随着审议的推进,一个“主心骨”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即以宪法精神为依据,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

    正如不少法律界人士所言,物权法是“确立人之恒产、树立人之恒心”的法律,其出台将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具备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而社会各界的期待在于:如何对照物权法,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清理,将一些不合物权法原则和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清除、废止,并及时制订相关的法规条例和实施细则,将物权法落到实处。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企业所得税法“将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

    参加“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表示,由于外资看重的是我国庞大的市场和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以后,外资的规模和结构总体上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但其内部可能会发生互相并购的过程,有利于其资本结构优化;由于看好中西部地区的政策优惠,外资也可能会产生新一轮的西进运动,有利于我国整体的资本区域布局。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说,外资来中国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市场规模和需求迅速增长,给企业成长带来巨大空间;二是看好我国的出口加工优势,包括劳动力价格低,产业群聚性强等比较优势。“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并不会改变我国这两个优势,因此总体上对外资的影响不会很大。”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厉以宁说,这次税率调整引发的第二轮结构调整,会使得内外资的互补性增强,外资的利用效率会不断提高。

    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资处副处长吴柏年说,从长期来看,两税合一可能使得一些单纯依靠中国廉价劳动力价格优势的外资企业面临一些困难,也可能受到在全球重新布局的压力。但与把投资转移到其他国家相比,他们更有可能将投资转移到依然有较大税收优惠空间的我国中西部地区。吴柏年认为,“这将给中国的持续发展增加资本支持。”

    厉以宁提醒说:“在外资西进的同时,必须防止其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瞭望东方周刊》文章:“红顶商人”回潮
· 《瞭望》: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公平的“最伟大工具”
· 《瞭望》文章:别重蹈昔日国企覆辙
· 《瞭望》文章:刹住新一轮“换房”风
· 《瞭望》文章:防范权贵资本祸害
· 《瞭望》:政府要学会与社会组织打交道
· 《瞭望》文章:妇女干部换届透视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王永霞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视频热播
图片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