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超标人员有望“断奶”
新京报漫画/赵斌
编制管理机关违反规定挤占挪用编制将按规定处理
根据日前颁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各级编制管理机关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违反规定挤占、挪用编制行为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规定给予处理。
规定指出,各级编制管理机关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处理。
(一)超机构限额审批机构,超越权限提高机构规格、加挂机构牌子、变更机构性质或者名称的;
(二)超编制限额审批编制,或者违反规定挤占、挪用编制的;
(三)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数的;
(四)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点击详细
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将被建议改正
根据日前颁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行为的,将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规定,给予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
规定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的处理:
(一)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的;
(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三)超编制限额配备人员的;
(四)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规定指出,监察机关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应当配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相关材料,并对调查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凡弄虚作假、妨碍监督检查以及对监督检查人员打击报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点击详细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举报制度
根据日前颁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举报制度。
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受理机关对举报人的情况应当予以保密。
规定指出,各级机构编制
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的协调配合机制。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信息工作,拓宽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逐步建立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网络。 >>>点击详细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颁布实施
中央编办:单位超编制配备的人员可能停拨经费
中央编办、监察部昨天(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从今年2月13日正式实行,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
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说,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以及上一级机关、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和配备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有必要加强机构编制的检查工作。
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可拨打12310举报
中央编办、监察部今天(27日)就颁布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联合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强调: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中央编办监察部:坚决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
中央编办、监察部今天就颁布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每一位知情者,都可以向监察部门或者通过“12310”举报电话向机构编制部门举报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