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反腐格局大调整
“国家预防腐败局”呼之欲出

“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如同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机构,集合各部门的反腐力量,是目前反腐机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3月13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哈尔滨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孙桂华在接受《暸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时说。
2月26日,中纪委宣教室副局级检察院闫群力接受《暸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中纪委、监察部已经酝酿两年多。
“这个由中央纪委法规室主持完成的方案,早在去年已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联合递交国务院。”闫群力表示,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将直属国务院,级别最低为副部级,且建议由监察部部长兼任第一任局长。在这个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成立之后,各地方政府亦将对应设置相应级别的预防腐败机构。
据闫群力介绍,即将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家级的执法机构,其职责范畴远大于反贪局,重点在于反腐败,体现从“源头上反腐败”的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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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7-03-20 23:09:20 网友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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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反腐败不应只是中央政府的事,应发动全国的老百姓都参与,让腐败分子成为过街老鼠。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7-03-20 13:39:28 网友来自
:218.28.114.*
惩防并举,重在预防,这一决策是非常英明正确的。预防腐败关键是规范权力正当行使,强化事前、事中公开透明和监督有力、制约高效,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源头防止腐败的措施与办法,融入制度管理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形成全社会反腐倡廉的大宣教、大舆论、大监督氛围。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7-03-20 11:54:15 网友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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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架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和保护证人的制度建设,免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并重奖举报有功者.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7-03-20 11:16:44 网友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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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很有必要,但要注意设立新机构的成本核算,建议尽可能的合并相关职能的机关例如反贪局、监察局等单位中的相关业务部门,尽可能的减少财政支出,集中精力财力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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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调查:吉林公主岭公安局乱罚款 10%返干警

来信
2006年2月以来,我市公安局将罚款数额作为考核干警的重要依据,还规定将罚款的10%返还给个人,20%奖给执行罚款的单位,导致一些干警千方百计抓罚款,也有的因怕罚款数额小而被末位淘汰,就自己拿钱买罚款票据。--吉林公主岭市公安交警大队
刘继才
1月中旬,记者赶赴吉林省公主岭市,就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当地群众尤其是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对交警部门把罚款当创收的手段强烈不满,一些干警对将罚款数额作为考核干警的重要依据也颇为担忧。阅读全文>>>>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7-03-20 07:48:54 网友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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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记者仗义执言。公主岭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公安局长不要强调客观原因,有错误要坦诚面对。这种做法破坏了公安干警的形象,拉远了和老百姓的距离!这样的领导是共产党的干部吗?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7-03-20 10:16:03 网友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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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普遍性!有的明返,有的暗返,有的用增加奖金的方式。建议公安部重点抓一抓!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7-03-20 09:57:25 网友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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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建设,这种罚款返还式奖励机制必须铲除.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7-03-20 09:59:44 网友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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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要治理公路三乱其实很简单,只要哪个地方出现了公路三乱,一经查实,不要只去处理具体罚款的人,因为大多时候他们只是执行者,是替罪羊,要处罚,就处罚政策的制定者,摘地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法部门主要领导的乌纱帽,而不是只让他们背个不痛不痒的口头处分。这样的话,三乱才能彻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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