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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人口形势挑战 解读新时期计生政策的变与不变
2007年02月11日 10:12:05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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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公布。作为指导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确立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的人口发展战略理念,对新时期我国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新一轮全面部署。

    应对新时期人口形势挑战,高层要求实现“两个转变”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成绩巨大,全国少生4亿多人,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由上世纪70年代的5.8下降到目前的1.8,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形势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人口出生数量大。今后十几年,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万~1000万,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到本世纪上半叶,中国将先后迎来三大人口高峰,即总人口高峰、劳动年龄人口高峰和老年人口高峰。二是人口老龄化加速,人口结构矛盾凸现。目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11%,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34亿。中国老龄化社会提前到来,而整个社会尚未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庞大且保持增长态势,将给就业带来长期的巨大压力。2000年,中国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8.6亿人,2016年将达到10.1亿人。四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200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6∶100,据此测算,到2020年,20~45岁男性有可能比女性多出3000万人。五是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能力构成巨大压力,流动人口的同等待遇和权利保护仍然相当薄弱。

    2006年11月30日,胡锦涛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胡锦涛强调“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要求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工作思路必须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必须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施治转变。

    分析人士认为,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中央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思路,实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人口发展战略,是中国人口战略的重大转折,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确立人口发展战略新理念,提出人口发展五大任务

    党的十六大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自2004年2月起,有关部门牵头着手对人口发展战略进行调研,300多位专家学者历时2年多形成了长达200多万字的《中国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该报告获得中央的充分肯定,为中央《决定》和编制《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该报告对我国人口发展态势作出4个“基本判断”:一是生育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手段和方法;三是制定人口发展战略,既要着眼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要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四是必须调整发展思路,确立“人口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地位”等新的重要战略理念。

    据悉,我国“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已经确定,包括5个方面:一、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综合运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将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左右,确保人口总量目标的实现。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三、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充分开发人力资源。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五、发展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和社会福利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

    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按照中央“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部署,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导向原则,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实施奖励扶助等经济与社会政策力度。

    国家人口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国家将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兑现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国家也要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最新承诺。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披露:对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家庭实行的奖励政策(父母年龄达到60岁,由财政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经过2年试点,中央决定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具体做法是: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以省财政为主负担20%。中部省份中央财政负担50%,地方财政负担50%。东部地区的辽宁由中央财政负担40%,福建和山东由中央财政负担20%。

    为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决定》明确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到2010年,全国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将增加到30元。

    设定人口总量控制目标,重申计生工作“四个不动摇”

    《决定》把“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首要任务”。指出到“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4.5亿人左右。

    为此,中央强调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四个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郑重申明: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符合基本国情,符合人口发展规律,已经被广大干部群众所接受。“十一五”时期,我国现行生育政策不会动摇,前段所谓调整生育政策、“放开二胎”的传闻没有依据。计划生育工作在坚持依法管理、“奖惩结合”方面不会有任何松动。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记者 林双川)

    我国强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应对人口安全风险

    1月11日,国家人口发展研究战略课题组发布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明确了国家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其中之一就是“到本世纪中叶,人口峰值控制在15亿人左右,之后人口总量缓慢下降,人均收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图为重庆市200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会上人头攒动(2004年11月24日摄)。新华社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22日发布,坦承当前中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必须稳定低生育水平。

    《决定》认为,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

    资料显示,今后十几年,中国人口的惯性增长势头将会依然强劲,中国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1000万人。

    “十一五”时期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入新阶段

    2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指出,“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我国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阶段;二是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三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阶段。决定的颁布,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第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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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康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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