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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保健食品加药严重违法 专家:正确对待"毒大米"
2007年02月09日 10:09:25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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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以分段管理为主 品种管理为辅

    [主持人]: 今天六个相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来到了座谈会的现场。相信网民有一个问题是非常关心的,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是如何监管的?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样的?

    [徐景和]: 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综合监督与预警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所谓综合监督是指2003年,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原来药品监管的基础上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承担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职责。综合监督部门是各级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抓手,是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具体监管是指在200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对具体监管部门进行第二次改革,这个改革实际上是三句话:第一是监管原则。第二是监管方式。第三是监管实质。 

    所谓监管原则是指要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这个原则来进行改革。第二是监管方式,监管方式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方式。这次改革的实质是要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与此同时,农业、发展改革和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的行业管理工作。

    确保公众知情权 确保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的实效性和权威真实可靠
    农业部门建立统一、有序的信息发布制度

图为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巡视员徐肖君发言 。(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主持人]:食品来源于农产品,抓好源头工作至关重要。如何真正解决农药残留问题,让一日三餐吃得安心,是不少网友颇为关心的大事。我们先来回答网友有关农产品的问题。老百姓怎么知道那些农产品是安全的?有没有零风险的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有什么样的规定?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巡视员徐肖君]:像多宝鱼和红心鸭蛋事件发生以后,很多老百姓会有这样的疑问,到底哪些农产品是安全的,是可以放心吃的?其实从风险的角度来讲,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零风险的。像咱们国家每年要发生几十万起交通事故,我们每天坐车坐飞机都是有风险的,我们每天吃的食物也不是零风险的,关键是把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这也是科学家要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因所在。

    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技术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在农产品安全法第12条中又规定,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这就从法律层面为今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打下了一个科学的基础。

    [主持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应该体现了国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思路和方向,法中具体规定了哪些监管制度?

    [徐肖君]:为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和结合中国农产品安全工作的实际,在法中设立了一系列监管制度,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农业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还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主持人]:确保公众知情权的思想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是怎样体现的?

    [徐肖君]:让老百姓知情,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政府就要告知,就要发布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目的就是保障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状况和重大信息有一个知情权。这里边有两层意思:第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其他部门不可以发布。第二,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如果需要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必须在征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才能发布。目的就是为了建立统一、有序的信息发布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流通领域:确定五项制度 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主持人]:为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商务部日前出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而且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如违反相关细则,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这正契合了很多网友认为的“加大处罚力度”这样的建议。请说一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徐息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是商务部2006年12月20号颁布,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样一个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五项制度:

    第一,协议准入制度。也就是分清食品安全责任。在这里面规定,市场要与入市的经销商签订安全保证协议,明确安全责任。也就是说,假如在市场中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是要明确到底是由入市经销商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引起的还是在市场销售中引起的。比如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入市经销商添加一些不合格的添加剂,引起安全食品问题,这个责任就应该由入市经销商来承担。如果在销售中产生了过期产品,这个责任应该由市场承担。

    第二,要求信用档案制度和其他档案制度保存两年以上,有效制止了一些经销商在入市以后出现问题,假如在一年以后出现问题,没有办法往回追溯的问题,这样有效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

    第三,索票索证制度,规定对入市经营的食品,能够实行向前查验。也就是食品供应者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保留相关的证明文件。这样就可以查到根源,也就保证了消费者的基本利益。

    第四,建立了购销台帐制度。没有购销台帐,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候,往往找不到这些货物到底从哪儿来的,由谁来负责。比如说上海出现的瘦肉精事件,这个事件发生以后,由于上海建立了较完整的索票索证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马上就查到瘦肉精来自于上海的销售商。按照这个线索往下查就查到了,是由这个经销商购买了瘦肉精,然后发放给养猪户,要求养猪户用瘦肉精,然后在自己的屠宰线上屠宰,最后运到上海销售。这个经销商已经依法逮捕了。正是建立了这样的购销台帐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出现问题可以马上向回追溯,找到事故责任人。

    第五,规定了不合格食品入市制度。如果出现不合格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停止销售。这些制度都有效保障了食品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食品销售环节得到保障。

    卫生部:将从五个方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主持人]: 网友问,苏丹红事件余波未平,福寿螺、多宝鱼等食品事件又闯入我们的生活。"民以食为天",您认为怎样才能做好食品安全?

    [于军]: 应该说影响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的因素非常多,卫生部对这些影响因素也进行了认真分析。我们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一,完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体系。

    第二,在建立法律法规体系以后,要求从业人员、从业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三,作为政府执法部门,也要按照这样一个体系去严格执法,贯彻落实卫生标准。

    第四,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一些食品不安全信息,要进行危险性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共同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以避免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

    第五,开展法制和诚信教育,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畅通与消费者、企业和行业协会沟通的渠道,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应该是一个全社会性的工作,全社会都有责任共同来维护我们的食品安全。

    工商总局:今年春节重点整治食品过度包装、搭售商品等
    2007年将根据食品不同季节的销售特点进行监管

    [主持人]: 网友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针对食品节日性、季节性消费特点,如何加强市场监管工作?

    [卢艳刚]: 工商部门对食品的节日性消费非常重视,每年都进行早安排、早行动,严防死守,确保节日市场和季节性市场不出问题。尤其是在今年春节,要突出抓好对糕点、酒类,尤其是白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的监管,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以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我们工商系统2007年将对食品不同季节的销售特点进行监管,春季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干菜食品为重点。在夏季以冷冻食品、生鲜食品、饮料饮品为重点,突出抓好冷藏条件、过期变质等问题。秋冬季节以农产品、畜产品、干果、坚果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规范标注、药物残留等问题。

    专家:正确对待“毒大米”事件
   
曝光不合格食品不要盲目报道 不要盲目恐慌 也不要盲目监管

    [主持人]: 网友问,媒体在曝光不合格食品时经常使用"有毒"、"致癌"食品,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我们应该怎么理解媒体曝光的这些词?

    [刘秀梅]: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也是社会方方面面都很关注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到现在还有网友在问,反映了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在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方面,还有很多不足,沟通不够。在这方面,我们和发达国家比较来说也是相对不成熟的。尤其是现代化的信息社会,媒体是最直接、最快捷的沟通者。媒体就是来沟通这些信息的桥梁。

    在前段时间有类似这样的问题,甚至有时候报道失误发生错误导向的时候,也面对很多困惑,我们和相关媒体也进行了沟通,理解媒体的角度就是它在报道新闻的时候,所谓新闻一定要新,所以有一个时效性。从这点上我们是理解的。也有一个标题效应的问题。这是从不同的行业来讲,从媒体角度来讲,有这样的做法。同样一个事件发生,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受众就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

    比如说前几年发生的“毒大米”事件,老百姓一看“毒”就很紧张,有毒就不能吃了。老百姓很关心“毒大米”到底有多毒,为什么还在市场上流通,我们吃了以后会有什么样的身体伤害,这些问题就接踵而来。消费者的恐慌,我觉得也是正常的,因为他不了解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从专业角度来讲,我们对这样的报道,就需要跟媒体沟通。对某个事件发生的规模有多大,影响市场和消费者有多大,要有一个综合的了解以后,才能正确对待所谓的“毒大米”事件。

    事件的相关部门都有一个信息沟通的责任,相关政府部门发布信息首先应该有权威性,政府发布信息之前信息需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完整性,有时会相对滞后。媒体抓到什么信息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它应该尽快和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者专业部门沟通,把它搞清楚了,起码在报道这个事件的时候,你要对事态的全部有了解,然后进行科学的报道。老百姓在这方面也有知识提高的问题,就是大家看到这些报道,不要过分的恐慌。针对事件的类型、所存在危害的程度和事态的发展趋势,有的可能是个别的,有的可能是波及面广,有的可能是少数人受到影响。随着事态的发展,政府相关部门都会紧跟事态发展,适当的、适时的跟上一些监管措施。我认为遇到事情不要盲目的报道,不要盲目的恐慌,也不要盲目的监管,一定要有科学的依据来做最强烈的支持。

    儿童食品行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起草完成五项制度 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图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高工王柏琴发言。(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主持人]: 请介绍一下儿童食品行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情况。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高工王柏琴]: 2004年国家为了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将儿童食品行业列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行业之一,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族未来的关心、对社会的关心和对每一个家庭的关爱,是贯彻“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试点两年来,儿童食品行业依据国务院八部门的指导意见,积极努力和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对行业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调研。我们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深入走访了十几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从原料、生产加工、消费环节、流通环节全方位进行调研,发现问题,从行业突出问题入手,确定儿童食品行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方案。

    第二,进行了儿童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使讲信用的企业脱颖而出,向企业宣传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方向。比如说2004年4月9日,儿童食品行业信用体系试点正式启动以后,发生了阜阳奶粉事件,我们组织了试点企业向阜阳市捐赠婴幼儿配方奶粉活动,结合国家2004年43号文提出的突出整治儿童食品的精神,针对专项整治和试点工作,对企业进行了培训。

    第三,我们和北京电视台健康生活栏目专辑制作了儿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题节目。

    第四,组织召开了婴幼儿食品安全及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向社会宣传了婴幼儿试点企业食品安全状况,组织试点企业进行展板展示和宣传片的宣传,让社会了解试点企业的实际状况。我们进行了制度规范建设。制度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五项制度:第一,儿童食品行业(婴幼儿食品)食品安全信用管理规范(草案)。第二,儿童食品行业婴幼儿配方米粉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第三,儿童食品行业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第四,儿童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优秀试点企业评价程序。第五,儿童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优秀试点企业评价标准。

    通过儿童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试点,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通过实践和探索,现在已经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儿童食品的良好氛围。通过两年多来的试点工作,也积累了儿童食品行业信用体系的经验,这些经验和积累将为我们全面开展儿童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经验。

    优质农产品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为代表
    优质农产品价格虽高但物有所值

    [消费者代表王女士]: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提一个小的问题,因为现在我去超市或者商场买东西,经常看到许多食品上面贴着绿色食品这样的标志,因为要参加这个座谈会,昨天我问了我周围的同事,你们知不知道绿色食品定义是什么?大家都说,绿色食品就是不用化肥、不用农药。我看有食品方面的专家,请问绿色食品的概念定义是什么样的?我们国家在绿色食品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如果我去购买绿色食品,因为它的价格要比普通食品要贵的,有的甚至要贵出几倍,是不是只要我付出了高的价钱就能得到食品的安全保证?

    [徐肖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总则第八条讲到,国家鼓励支持优质农产品,优质农产品现在就是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为代表。绿色食品是十几年前我们国家才开始搞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实际上就是按照绿色食品的标准和生产操作、技术规范来生产的一种产品。绿色产品在生产之后,如果生产的是合格产品,就要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来做这项工作。

    十年来,这项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绿色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个数在不断增加。绿色产品是一种优质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也是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的。现在我们在商场里面买到的贴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该是非常放心的,虽然产品价格比一般农产品价格要高一些,但它是物有所值的,因为它的各项生产指标是符合标准,而且营养成分也是有保证的。

    [主持人]:那它到底贵在哪儿呢?

    [徐肖君]:比如说农药、化肥使用方面是非常规范的,而且它有一些特殊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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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林振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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