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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将把物业税燃油税等改革提上日程
2007年01月26日 08:57:38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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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2007年税收工作要点,将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

    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其中将推进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研究物业税方案、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等内容,列入2007年工作范围。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在2003年我国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已经将增值税、燃油税等几个重点税目的改革列入计划之中。去年企业所得税并轨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国家开始将剩下的几个税目改革提上日程,以加快改革步伐。

    物业税从“空转”到落实

    一直被市场认为是投机倒房杀手的物业税,今年也被列入工作重点之中。

    此前物业税曾在小范围内的几个地区“空转”过,以给改革提供数据支撑。据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税的方案制定目前有两套思路,一套是将所有关于房地产的税费全部加总到一起,统一交纳物业税。另一套思路是把主要几个税种统一到一起,被称为“大方案”和“小方案”。

    但也有专家质疑,目前我国产权不明晰,包括财产的评估机制都不健全,物业税的推出有很多困难。

    出台燃油税呼声再起

    国税总局表示:“明年要总结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经验,推进中部地区部分城市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在全国全面实施的方案。”

    近期在油价回调的过程中,燃油税的出台再次引来人们的呼声。

    安体富表示:“燃油税已经酝酿了好多年,原来方案的思路是将养路费改为税收,但是油价一直不稳定,就将方案搁置了。一等下来,燃油税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譬如要保护环境等责任,国税总局开始考虑重新设立方案。”(记者 孟斯硕)

    樊纲:物业税是房地产市场的内在稳定器

    “我国房地产市场还缺少一个内在稳定器,所以总是需要外部的力量去调控来调控去,这是我们冲突和矛盾的焦点所在。”在日前举行的“2007中国地产新视角—和谐地产高峰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秘书长樊纲说。

    物业税 我们以平常心对待

    截止目前,房产交易(包含二手房交易)中涉及到的税费有多种,比如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一些新的税费的开征都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一定影响。比如对于5年之内转让二手住房征收赢利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该政策目标直指房地产投资者,政策出台后,按照目前上海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水平,投资普通住宅5年内已经无利可图。很多人为了能够赶在该政策实行前脱手,更是出现了一个集中的交易办理高峰。

    油价下跌是燃油税推出不可错失的机会

    燃油税迟迟不能推出,一个常见的说辞是国际油价太高,而现在国际油价连续暴跌,纽约原油期货价格更是在1月18日一度跌破每桶50美元大关,创下20个月来的最低点。这无异为燃油税的推出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倘若这个时机再被错过———按照罗杰斯的预测,油价在经过当前的“调整”后,会继续上攻100美元的高位———我国民众所期待的燃油税或因再次与历史机遇擦肩而过,而变得遥遥无期。

    国办要求燃油税实施前加强和规范养路费征管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继续做好养路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养路费及时、足额、有序征收,保障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需求。1月5日,交通部召开全国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要求各级交通部门按照国办通知切实做好公路养路费征管工作。

    征收养路费合法性之争:燃油税何时出台成焦点

    “在燃油税没有出台前,各地仍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11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向社会的这一公开表态,为当前吵得沸沸扬扬的养路费“合法之争”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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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宋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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