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南京1月20日电(记者
石永红)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对《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作出修改,明确规定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开足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因未开足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的,收费站应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也有权拒绝交费。
这条新规对人们抱怨已久的高速公路收费口拥堵的治理无疑是一记硬招。它的意义在于,不仅鲜明地保护了驾车人的权益,更对高速公路经营公司这样的垄断性行业对社会应尽的责任、义务,戴上了一道推不掉、卸不下的“紧箍咒”。
规定的目的是让高速公路开足收费道口,但在发生拥堵时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再收费是合理的,经营单位理应为这种“免费放行”埋单,这是企业应当承担的一笔经营成本。
事实上,除了偶发交通事故外,高速公路上的拥堵点主要在收费站。很多驾车、乘车人都有这样的体验,在高速公路上一路畅行,但往往离收费站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时就必须停车等待交费了。更让人生气的是,尽管待交费的车排成长队,收费站的收费口却常常还有好几个不开放。特别是黄金周、节假日等出行高峰期,高速公路收费口通过难,成为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拥堵,是对高速公路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是对公众时间和社会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更是对支付了“高速费”却得不到相应服务的消费者的一种不公。
收费站不愿开足道口收费,目的无非是节约自家人力成本,为此宁愿让驾车人付出时间成本,让成千上万出行者饱受拥堵之苦,为了个体利益而导致整个社会运行效率降低,这是十足的借垄断以牟利。
我国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实行的是“谁投资谁收费”的办法。但由于高速公路自身的特点,特别是那些作为交通要道的高速公路,一旦拥有经营权,就有某种垄断的性质,车辆不走此路,别无他途。经营这种路段的企业,一方面享受着“垄断”带来的丰厚利润,另一方面,也不能忘记和推卸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当他们“忘记”了这份责任和义务的时候,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法律法规制定部门就必须对其作出明确规定,予以强制规范。
江苏省能以法规形式给高速公路戴上这道“紧箍咒”,建议其他地方也能照此办理。同时,对其他垄断行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有关部门是不是也应来个让他们推卸不掉的“紧箍咒”呢?

高速路指定收费 行政垄断成阻碍发展毒瘤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04年,广东省有关部门推动高速公路全省联网收费,并指定广东联合收费公司作为惟一收费企业,并发文要求市场上现存的另一个收费系统——“高速通”系统在2006年1月1日后必须停用。这一做法引来各方质疑。时隔一年,该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联网收费的专营垄断局面愈发加强,市场上原有的收费系统被专营者利用行政压力排挤和封锁,已陷入生存困境。
垄断行业高收入负面影响严重 专家提治理四建议
垄断行业是指那些依靠国家特殊政策或专有技术垄断整个行业生产与经营的行业,如石油、烟草、盐业、电信、金融、供热、自来水、煤气、电力、航空、铁路等。在我国,这些行业所取得的垄断地位,不是依靠技术创新,也不是依靠资本投入,而是依靠行政权力阻挠市场竞争的结果。近年来,某些垄断行业不仅工资水平偏高,而且工资增长过快,与普通行业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调节。
2006社会新闻四季剪影:2/3百姓对垄断行业不满
2006年春季,几乎一夜之间,“幸福感”涌上报端,乍一听,还真有点为之一振的感觉。3月6日,有主流报纸高调预期今后“你幸福吗”将取代从前的“你吃了吗”,成为中国人最关注的民生话题之一。果然,这年,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把“幸福指数”当做考核官员政绩的指标。衡量我们社会协调发展的标尺,除了坚挺的GDP数字,终于又出现带有浓郁人情味儿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