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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60岁以下身体健康者才能销售烟花爆竹
2006年12月06日 10:33:4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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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日发布通知,要求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下且必须身体健康者才能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

    据《新京报》6日报道,按规定,只有获得北京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才能申请销售花炮。而获取“安全资格证书”的前提是必须通过培训考试。

    与去年相比,今年北京首次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年龄做出限制,只有60岁以下的市民才可以参加考试。

    北京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管理处处长李文洁说,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人员必须要有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特别是要具备救援和自救能力。在发生危险情况时,年龄太大的经营人员在面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时,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更大。

    5日开始,2007年北京市烟花爆竹的销售者的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并将于2006年12月10日至2007年1月13日分三期进行考试。

    2006年春节,北京解除长达12年的烟花爆竹燃放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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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黄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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