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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天津大学原校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教训深刻
2006年11月28日 20:01:4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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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张宗堂、熊聪茹)“单平在天津大学担任校长期间,违反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重大经济活动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轻信他人,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财产流失,这个教训是深刻的。”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28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他说,今后高校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学论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高校领导应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程序,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前不久,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挪用学校资金炒股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社会反响强烈。日前,单平已被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王旭明说,教育部最近已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对本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对查出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王旭明还对高校利用银行贷款改善办学条件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近年来,银行贷款建设确实支持高等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从现实情况看,绝大部分高校对资金的使用是得当的,效益也很好的。对其中查出来的某些问题,教育部将认真研究,对违规违纪进行查处,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教育部曾在2004年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文件,对高校贷款的指导思想、贷款资金的使用方向以及贷款资金的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高校对自身的财务风险做出评估,以防范有可能出现的风险。

    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资金损失

    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1日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罢免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并将此决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公告。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单平天津市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其担任的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撤销。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他说,单平同志在担任天津大学校长期间,存在严重失职错误,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以为戒。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防止滥用权力、失职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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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黄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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