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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医疗服务调价 淡化“以药养医”为何缓行
2006年11月15日 07:24:41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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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体现改革方向的医疗服务调价却遇到了诸多不同意见。日前,江苏省物价局对拟调价的137项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期满,鉴于各方的反馈,决定暂缓实行。

    适当调整长期以来普遍过低的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淡化“以药养医”,是下一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趋势之一。据参与调价决策的专家称,所公示的项目也是反复调研,再三论证,依据充分。然而,如此谨慎的一个调价方案,一经公示却为何引来患者和医院的抱怨。

    按理说,方案的设计着眼于从长远解决看病贵问题,对患者有利;旨在调整医疗机构收入结构,降低“药占比”,提高医务人员技术价值,对医院也有利。因此,调价引来患者和医院的抱怨着实让人有些疑惑。

    问题的关键不是政策本身,而是改革步骤谁先谁后的问题。从“19次药品降价”到“药品招标采购”,再到此次“医疗服务调价”,之所以争议纷纷,在于推行改革时,个别地方或部门往往“一厢情愿”,没有充分考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高度关联性,从而抓住“主要矛盾”,按其重要性对改革步骤做出谁先谁后的合理安排。

    江苏省医疗服务调价的本意是好的,但在“药价虚高”、“大检查、大处方”未得到遏制的情况下,医疗服务调价只会将改革的成本转嫁到患者头上,增加患者负担;对医院来说,在政府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谨慎的提价仍与实际的技术劳务价值有距离,还要背负“以药养医”的名声。于是乎,来自患者和医院的抱怨也是事出有因。

    其实,相比医疗服务价格的不合理,解决“以药养医”问题似更应列在改革议事日程的前面。正是“以药养医”使得医院中的“大处方”、“大检查”难以遏制,并滋生出医药合谋抬高药价、产生回扣提成等腐败现象,成为导致群众“看病贵”的核心要素。如果能够将“医疗服务调价”放在解决“以药养医”之后,等药价降低,“大处方”、“大检查”收敛,再行调价或许更顺理成章,群众和医院更容易承受。

    当然,在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出这样的步骤安排时,有关部门必须面对应当承担的责任。比如,当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提到改革日程上时,如何使其与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调整衔接?或者因考虑到民众承受力,调整幅度有限时,如何解决公立医院的补偿问题?为此须拿出切实的措施,承担起对公共医疗卫生的投入等责任。

    目前,由11个有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已经成立,并已开始运作,专门协调统筹医疗改革各方利益,包括拟定相关各项改革推行的时间表。人们期待新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的早日出台。这个方案应当以公众利益为重,兼顾各方利益,既体现政府的责任,又有合理的步骤安排。(王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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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黄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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