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聚焦  高层动态  人事任免  地方政务  人大政协  新华视点
热点解读  特别策划  时政人物  权威发布  官员访谈  时政评论
 香港新闻  澳门新闻  台湾要闻  海峡时评
大陆之声  两岸交流  台海军情  媒体摘报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时政频道 >> 时政快讯
"黑手"把公共资源"私化" 警惕腐败分子公权私用
2006年11月02日 14:01:4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费订手机版

    一些人公然把公共资源据为己有,把对公共资源的管理权变成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索取权”。时下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平等现象,很大程度上是这些饕餮之徒通过垄断和攫取公共资源造成的

    职责是保护和管理林业资源的林业领导干部,竟然利用手中的权力,参与当地林业利益的争夺!据报道,湖南省洪江市林业局原局长张华安,以库存出口、事后假借他人名义补办采伐许可证等手段,雇人无证砍伐“沙田冲”山场林地200多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这个执法者堕落成盗伐者的事实说明,政府管理公共资源应当设立必要的“权力边界”,并通过有效监督,从制度上防止权力的滥用。

    实际上,在我们身边,由于缺乏监督、权力不受约束,导致不少贪婪的“黑手”伸向有限公共资源。一些贪得无厌之徒,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千方百计谋取一己私利。他们公然把公共资源据为己有,把对公共资源的管理权变成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索取权”,以公谋私,损公肥私。据调查,一些林业管理部门对国有林业资源处置随心所欲,明明只有依法管理权,却常常违法行使处置权。说到底,这也是公共资源管理规范缺失的漏洞。

    公共资源属于国家和全体公民,各级政府对公共资源有管理和依法支配的权力,但中饱私囊、肆意攫取就是违法犯罪。有少数厚颜无耻的人,根本不把权力约束和权限规范放在眼里,倚仗权势,徇私舞弊,恨不得把天下的资源尽收自己囊中。时下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平等现象,很大程度上是这些饕餮之徒通过垄断和攫取公共资源造成的。

    设置“权力边界”,是公共权力行使有限、适度原则的要求,也是构建法治和诚信政府的应有之义。“边界”就是“防线”,随意逾越必须查处。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已经对公共权力行使作了制度性规范,这些法律制度是预防腐败的“防线”。政府部门如果在支配公共资源方面随意突破“防线”,甚至恃权傲物、为所欲为,那么,构建法治、诚信政府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个别腐败分子就有了可乘之机。(记者侯严峰)

    严惩腐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剑

    依靠坚强的中央权威来反腐败!

    治感冒也要做CT 患者举报牵出院长腐败案

    银行过度保密制度助长腐败 当除贪官保密待遇

    垄断行业腐败多收入高 中央将向垄断国企开刀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贿款公用”从轻发落,实质是公权私用
· 腐败分子为何越来越嚣张
· 党员如何因沉默而成了腐败的土壤
· 全球携手阻击腐败 跨国行动:贪官外逃没出路
· 灰色腐败更可怕 如何斩断公务接待中的腐败黑手?
· “腐败休闲游”背后的腐败亚文化
· 腐败犯罪呈现“权力期权化”等四大新特点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谢剑南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新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