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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责权明晰公开 执法人员头上有了“紧箍咒”
2006年10月31日 08:55:23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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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淮安市政府举行隆重仪式,向市级74个行政执法主体单位颁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上印有执法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等8项内容。

    就在同一天,江苏省司法厅召开了厅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员和13个省辖市司法系统法制机构负责人会议,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更高的要求。

    以上采撷的两个镜头,只是江苏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缩影。目前,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已经成为江苏省各地、各行政机关的工作语言和工作实践。

责权明晰公开:执法人员头上有了“紧箍咒”

    过去,被管理者与行政执法人员发生冲突时往往会质问,你有执法证吗?你凭什么处罚?在过去,执法人员一般要解释半天,有的可能还说不清楚。在江苏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后,这样的情况正在得到改变。

    江苏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江苏省所有的执法人员都必须亮证执法,所有执法主体的职责和执法依据都必须向社会公布。把执法依据梳理清楚,对执法职责分解界定,为的是理清哪些机关具有行政执法权,他们的权力有多少,权限有多大,分清楚了,界定好了,然后向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来监督。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江苏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开展了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大“盘点”。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对省级5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审核认定,并将梳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江苏省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保证了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更值得一提的是,为避免因部门、事项变化给执法工作带来被动,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带来不便,江苏省还建立了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机构、职能调整,或者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发生变化,必须在变化事项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对相关执法依据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和报送备案。

谁在执法中不守规矩,就对谁“亮红灯”

    在盐城市地税局的会议室里,该局局长李志华点击鼠标向检查组演示了该局开发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具备三大功能,即执法管理功能、监控管理功能和考核管理功能,可以全面及时自动记录办理事项及经过,自动反映执法人员是否违规或应作为不作为,实现自动考核和人机结合考核。

    这个管理系统可不是闹着玩的,监督—考核—奖惩,三者环环相扣显示了制度的威慑力。据了解,今年1至8月,盐城市地税局对全市所有执法岗位所经办的114065个执法事务进行了电子考核,发现发生过错人员1524人次,申辩免予追究372人次,考核追究1152人次,扣发奖金26.72万元,通报批评238人次,书面检查24人次,诫免谈话3人次。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改变了执法机关工作难以量化考核,执法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般高的状况。苏州市政府法制办的同志对此感受颇深:“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生命力,在于认真、严格、规范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及奖惩兑现。”

    据了解,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8、9两月,对全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都加强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并将该项考核纳入“三个文明”建设先进评比考核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今年1月,省工商局出台了两项规章制度,一个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一个是《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度》。《省工商局系统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考核的内容、指标等作了刚性规定,结合执法检查结果和信访工作情况,对全省十三个市局机关及所属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分别评分,对评分居前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对发生违法案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并将错案问责与公务员年终综合考评挂钩。

“首吃螃蟹”,改革创新推动制度建设

    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江苏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许多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

    南通市积极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将该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今年上半年全市受理的252件行政诉讼案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4人次,其中县级一把手出庭应诉3件,在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以及社会上产生了非常好的影响。

    有错必纠,才能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盐城市法制办会同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有关行政执法过错案件情况,分析过错责任原因,及时实施责任追究。

    全省公安系统将提高执法质量作为牵动队伍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形成了以健全执法责任体系为基础、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为抓手、以创新执法考评手段为动力、以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为保障的执法责任制工作格局。省公安厅自2005年8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推出交通安全管理等六项执法告知制度,主动向当事人说明有关事项。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采取当场签注告知、邮寄信函告知等多种形式,累计作出各类执法告知254.4万余起,增强了群众的守法意识,提高了执法质量,全省交通违法行为减少150余万起,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3%。(邢丽 李旸 沈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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