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减灾应急管理模式“3+2”
《北京市“十一五”期间城市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日前出台。《规划》提出,北京城市应急体系建设计划用5年的时间,完成4大建设目标:即建设5大应急体系(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共享交换体系、公众报警服务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建设7大应急机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决策和处置、信息发布、社会动员、恢复重建和调查评估机制);完成一批重点基础项目建设;逐步建立首都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安全领域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的探索与研究,加强与中央驻京单位和本市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与沟通)。
其中,应急管理体系中确立了“3+2”的应急管理模式:“3”是指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区县应急管理机构以及13个专项应急指挥部;“2”是指市紧急报警服务中心和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
记者获悉,作为《规划》核心部分的“三级应急体系”今年6月已经全部组建完毕,本月起,北京市应急指挥系统正式进入“职守应急”状态。
专家解读
国务院参事、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北京市应急委专家顾问闪淳昌:
“减灾应急”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闪淳昌用京广桥塌陷事件的应对案例作了最简单、直观的解释。“京广桥地面塌陷事件刚发生不久,有关部门就及时封锁跟事故有关的地区,一线警察迅速组织附近群众疏散,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气候条件很恶劣的情况下,市政府各个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修复了塌陷路面。而更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在第一时间就通过手机短信、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向老百姓发布信息,希望大家绕行堵塞地段,避免造成更严重的拥堵。从事件发生过程中的疏导,到事后的发布信息、抢修,政府的组织体制以及责任分工明确、协调,这正是体现了正在建设过程中的应急体系的作用。”
闪淳昌指出,北京包括全国不少大城市不断暴露出的城市安全问题、一次又一次上演的“悲剧”,说明迄今北京城市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还很脆弱,也说明了防灾减灾必须要举“全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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