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聚焦  高层动态  人事任免  地方政务  人大政协  新华视点
热点解读  特别策划  时政人物  权威发布  官员访谈  时政评论
 香港新闻  澳门新闻  台湾要闻  海峡时评
大陆之声  两岸交流  台海军情  媒体摘报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时政频道 >> 时政快讯
列出时间表实行问责制 中央再次严查土地案件
2006年10月19日 07:05:24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费订手机版

    列出时间表 实行问责制 中央再次严查土地案件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将对地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要求,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集中时间和力量查处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势头,改善土地管理和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对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发布后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案件线索,集中力量同步组织调查,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并首先查处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对违法违规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从重或加重处理。对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强调,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2005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登记造册,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统一登记,并列出处理的时间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市、县登记的情况进行核查。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都要直接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在11月底前查结若干起典型案件并向社会公开。对决定立案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联合办案方式,共同组织查处。下级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案件中遇到干扰和阻力,特别是遇到难以查处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时,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有案不查甚至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将从11月起,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选择典型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并对部分省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情况进行督查。记者盛若蔚  《人民日报》 (2006-10-19 第06版)

国土资源部:法院不作为成土地违法一大病因

   在摸底调查地方政府土地违法问题后,近日,国土资源部总结了造成政府土地违法的七大病因。除管理体制、问责机制等环节外,国土部有关专家在其官方网站首次提出,一些地方法院的不作为是造成大量违法用地查处不力的重要原因。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表的题目为《堵漏洞 治根本——遏制地方政府违法用地的调查与思考》一文中,相关人士提出上述观点。

    文章称,法院不作为问题在土地违法事件中反映突出。从执法实践看,拆除建筑物应该是对违法者最有威慑力的处罚。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占地仅能作出拆除建筑物的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命令,只能申请地方法院强制执行,且国土资源部门需要向法院支付高额执行费。但目前一些地方法院不作为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收了费也不执行,最后不了了之。

中央规范土地出让金使用 遏制地方政府卖地冲动
土地收益的“重新分配”能否真正还利于民?
两部委联合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
土地出让"两税一费"将提高 房价成"转嫁"对象?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两部委联合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
· 土地出让"两税一费"将提高 房价成"转嫁"对象?
· 国土资源部:法院不作为成土地违法病因
· 国土资源部:法院不作为成土地违法一大病因
· 中央规范土地出让金使用 遏制地方政府卖地冲动
· 土地收益的“重新分配”能否真正还利于民?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潘晓亮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新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