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聚焦  高层动态  人事任免  地方政务  人大政协  新华视点
热点解读  特别策划  时政人物  权威发布  官员访谈  时政评论
 香港新闻  澳门新闻  台湾要闻  海峡时评
大陆之声  两岸交流  台海军情  媒体摘报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时政频道 >> 时政快讯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学习贯彻好监督法
2006年10月10日 08:38:46  来源:文汇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费订手机版

    龚学平主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 做好监督法学习培训班准备工作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9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学习班的精神。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龚学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关于监督法的贯彻实施问题,龚学平指出,要切实抓好市人大机关的自身学习;要认真做好“一府两院”有关人员监督法学习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参照全国人大的做法,由办公厅负责起草市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方案。同时,要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周慕尧、包信宝,党组成员刘伦贤、陈豪、王培生出席会议。(任轩)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
· 盛华仁:贯彻实施监督法各级人大要尽快落到实处
· 监督法给我们带来什么
· 监督法律执行不应只是“刁民”的责任
· 监督法强化监督权:人大如何监督“一府两院”
· 监督法有“三个突出”
· 监督法出台前后:二十年磨一剑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黄硕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新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