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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年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33人
2006年10月08日 15:58:46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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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国庆节前召开的第十二次陕西省检察工作会上获悉,3年来,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292件4880人,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3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亿元。

    2003年第十一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以来,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团结稳定和加快发展两大主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对职务犯罪案件,按照“坚持有案必办,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增强办案效果”的思路,加强了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对办案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和协调,集中办案力量,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大案要案,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等做法,深入热点行业和领域查办窝案串案。3年来,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292件488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645件4140人,渎职侵权案件647件740人。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50万元以上的案件182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33人,查办涉嫌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34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亿元。其中,查办了省地方电力系统窝案串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配合党委在各市县(区)都建立了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推动了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胡太平检察长在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今后一段时期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仍将是案件查办的重点,依法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坚决惩治商业贿赂犯罪,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记者 吕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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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阎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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