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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着力解决转轨时期历史遗留问题
2006年10月03日 14:31:3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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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新华网北京10月3日电(记者齐中熙、刘羊旸)43岁的长春人赵春燕9年前下岗,几年来不断地为再就业奔波。今年5月,在当地政府帮助下,她成为一名早餐就业工程的首批上岗成员,下岗9年后再次找到了工作。

    对于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推出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王亚栋说,中国积极就业政策正着力解决转轨时期历史遗留问题。

    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0万人。今年上半年,全国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3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7%。

    “这些既是经济增长拉动的结果,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实施的积极就业政策发挥效应的结果。”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几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更是把就业问题放在‘民生之本’的优先位置加以考虑,及时提出就业再就业的政策和举措,探索并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下大力气重点解决了由于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成效显著。”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说。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推出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确立了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

    积极就业政策实施以来,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明显发挥,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通过政策扶持和就业援助,到今年上半年,中国共帮助16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税费减免、小额信贷政策,帮助和促进了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全国共有400多万人自谋职业,其中30多万人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现了自主创业,从而也带动了就业的增长。

    社保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援助特别是公益岗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有效改变了困难群体人员就业无门的困境;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相关政策,分流安置100多万富余人员,绝大多数在改制企业中得到了安置。

    “就业再就业工作实践证明,通过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

    “但是,中国就业再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通过探索长效机制在难点上取得突破。”周天勇说。

    2002年确定的再就业政策期限原定执行到2005年底,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解决好转轨时期历史遗留问题,并为建立市场就业机制奠定基础,中国国务院2005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根据新情况对原有政策作了“延续、扩展、调整、充实”。

    调整后的积极就业政策从今年开始实施,这些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扶持范围,增加扶持内容,改进操作办法,延长执行期限,相信转轨时期历史遗留问题终将被彻底解决。(完)

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 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新华网:2006年上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据统计,上半年全国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08万人,达到全年目标任务的6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6万人,达到全年目标任务的47%;其中,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65万人,达到全年目标任务的65%。截至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低于4.6%的控制目标。但是,人口多、就业压力大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长期挑战,必须切实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坚持不懈地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劳动保障事业成就显著 更多百姓从中受益

    新华网:“我每月都能按时足额领到1000多元的养老金,这只比我以前上班时领的工资少了两三百元。”家住北京市宣武区的张淑玲告诉记者。

王兆国:工会要把促再就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人民日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世界瞩目的辉煌成就,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利益也在改革中不断得到实现。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改革中部分职工的生产生活遇到了暂时的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解决好这部分职工的困难,党和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必须把促进再就业和帮扶困难职工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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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荣忠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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