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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
2006年09月30日 14:30:1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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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至29日,省政府在大理召开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现场会。会议总结云南省“十五”以来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分析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云南省 特色经济林产业又快又好发展。

    “十五”以来,各地抓住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以茶叶、橡胶、核桃、板栗、咖啡、八角、果梅、热带水果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5年底,全省经济林总面积发展到3400多万亩,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农民人均特色经济林收入达340元。

    会议提出,“十一五”期间,云南省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发展,要以农民增收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面提高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水平。到2010年,以核桃、板栗、橡胶、茶叶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达到5500万亩,特色经济林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力争使全省农民人均特色经济林收入突破700元。

    副省长孔垂柱到会并讲话。他说,在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上,必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根据自己的特色和优势,选准主栽树种,争取用3至5年时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支撑能力的特色经济林主导产业。二是要加强基地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基地化、集约化的要求,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三是要加强精深加工,着力提高特色经济林产品附加值。四是要加强市场开拓,集中力量,择优扶持,打造一批知名品牌。五是要加强科技创新,培育推广一批适应性强、产量高、品质好的特色经济林优良品种。

    孔垂柱强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产业引导,加大扶持力度,把促进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作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做大做强特色经济林产业。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漾濞彝族自治县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现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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