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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记者张晓松)为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抑制一些行业和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从规划计划、占用基本农田、征地程序、占补平衡等环节,对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提出严格要求。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26日表示,今年以来,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矛盾就是,新开工项目数量多、规模大。只有控制住新上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才有可能逐步控制整个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过度扩张,进而将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
正是基于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考虑,今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从前一阶段清理结果看,已上报用地报批材料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中,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较多,且绝大部分没有经过论证和听证;少数项目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等程序。
为此,国土资源部日前再次发出通知,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严格把关,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门槛”:
第一,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时,项目审批机关必须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等作出说明,说明材料作为用地报批的必备要件。
第二,严格控制申请占用基本农田项目范围,强化听证和论证,控制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和比例,并要求补划基本农田的措施到位。
第三,明确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征地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对告知、确认、听证的程序、时间、地点、内容、农民意见、对农民意见的处理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形成正式的说明材料。
第四,按照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先补后占”的原则,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审查。强调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必须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
第五,城市批次建设用地中,涉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国防、抗洪抢险等特殊情况的,应该尽快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潘明才表示,只要在审查报批新增建设用地时把住以上五个“关口”,就如同扼住了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要害,对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确保中国宏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意义深远。(完)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一年流失近550亿元
“从2005年的情况看,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应该为763亿元,而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有214.5亿元,其中中央部分约为70亿元。”也就是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一年流失近550亿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近日,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表示,除了投资拉动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地区之间恶性竞争,采取各种手段竞相压低地价招商引资惹的祸。
国土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拟升1倍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拉开了新一轮土地调控的序幕,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改革成为重中之重。昨天(9月17日),上海证券报获悉,根据《通知》要求,我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拟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倍。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
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省级政府 提高审批效率
刚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作出重要调整,原来由中央部门行使的建设用地审批权,前移至各省级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